2024年度绥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组织编制绥宁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的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5、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6、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7、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8、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9、依法承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0、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4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绥宁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2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4.7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55万元,主要原因是请全县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及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24.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6万元,农林水支出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8.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县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及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24.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6万元,占5.68%;卫生健康支出27.36万元,占2.67%;农林水支出296万元,占28.88%;住房保障支出45.11万元,占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8.12万元,占58.3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26.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9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指导指挥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及宣传、培训、值班等方面;防汛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指挥、指导及演练,值班等方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17个乡镇的农户房子的保险等方面;安全监管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指导、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及应急能力建设及应急救援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106.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74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全县公用经费提高标准。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24.76万元,基本支出626.76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9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