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绥宁县商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技术协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2、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4、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不含典当、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进行监督管理。
5、起草全县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食用盐、成品油、润滑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对外贸易有关项目的选定、申报和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8、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9、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参与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对外发布全县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依法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规特别规定的变更事项(增资、减资、转股、合并);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协助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型企业的推荐和考核;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体系的建立、完善工作并组织实施;参与县级开发园区(基地)的有关工作。
11、承担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12、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菜篮子”商品的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13、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规范商业设施投资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县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城镇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商品市场、物流设施的培育、建设和发展;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14、拟订全县国内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规定、办法和经济协作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县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资金、物资、经济技术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参与全县重大经济技术协作与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立项审核和申报;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地区间重大经济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订协议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的境外对口支援工作;跟踪调度重点外来投资(县外境内)项目并督促落实;负责协助处理外来投资企业(县外境内)投诉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
15、负责全县招商引资中的合同外资、到位外资、县外境内、市外境内和省外境内到位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进出口、外经合作、社会消费品销售的统计等工作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和联系全县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6、承担原县商业、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有关职责。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引导商业、物资行业国有企业改制;监督管理行业内国有资产和所属企业干部;负责行业综合治理、稳定和退休人员、改制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7、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商务厅、市政府和县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以绥宁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负责管理以县政府名义聘请的全球商务代理。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商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4个(含投资事务促进中心一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一)办公室。(二)招商经贸股(加挂电商股牌子)(三)市场体系建设股(四)行业管理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1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商务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绥宁县商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0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4.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预算比上年减少14万元,单位退休2人,增加新人2人,工资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4.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4.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预算比上年减少14万元,单位退休2人,增加新人2人,工资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4.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8万元,占9.0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7.1万元,占86.02%;住房保障支出12.93万元,占4.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04.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工作运行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30.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5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历行节约,本年减少三公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4.01万元,基本支出204.01万元,单位项目支出6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