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灾防病,承担卫生计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执法机构委托的卫生检测任务,指导,培训和督导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协助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3、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4、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健康教育科、财务科、疾控科、卫生科、检验科、艾防科、结防科、消杀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8人,实有人数3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9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2.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2.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9万元,占10.32%;卫生健康支出280.97万元,占81.94%;住房保障支出26.55万元,占7.7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42.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38.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07万元,增长8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6.18万元,主要是根据往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调整了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2.91万元,基本支出342.91万元,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