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仲裁积极调解真的很给力,办事效率非常快!”市民袁先生紧紧握着仲裁员的手,激动地说。
据悉,今年7月初袁先生在上夜班时不幸锯伤手臂,鉴定为十级伤残,某木材公司拒赔产生纠纷。随后,袁先生向绥宁县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员认真审查后认为,袁先生的诉求与本案法律关系都较为清晰、简单,符合速调速裁案件要求。绥宁县仲裁委员会第一时间立案受理,并于立案当天与某行木公司联系说明案情。
仲裁员详细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点,并进行了多次庭前调解。通过耐心倾听、沟通和引导,仲裁员帮助双方理解彼此的立场和利益,促使他们逐渐接近共识。最终,在仲裁员的引导下,双方于7月10日达成了一致意见。
这起劳动纠纷的成功调解得到了双方的高度认可和赞赏。袁先生表示,他对绥宁县仲裁委员会的专业、公正表示感谢,并对仲裁员的耐心和努力表示赞赏。某木材公司代表也表示,他们对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工作非常满意,愿意遵守调解结果并改进管理制度,以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近几年来,绥宁县仲裁委员会通过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加快了简案调解速度,调解案件近三百余件,案件调解率逐年提高。究其原因是仲裁员始终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将调解贯穿到审理的各个阶段,灵活采取打电话、现场走访、背靠背调解等多种方式,通过精准靶向发力,极大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纠纷解决的质量和效率,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