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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发〔2021〕3号
中共绥宁县委
绥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绥宁教育现代化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发展现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聚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绥宁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教育教学水平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本科升学率稳步提升,北大、清华录取实现突破,“双一流”大学升学率每年稳步增长;职业中专达到标准化办学要求,升学和技能双渠道培养模式特色更加突出;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同步协调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教师队伍增量提质行动,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推行师德师风正向指标与负面清单制度。教师要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注重终身学习、终身钻研,开阔胸襟、开拓视野,自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信念;注重研究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需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品性、规范行为,为学生、为社会做榜样;爱教育、爱学生,淡泊名利、耕耘讲坛,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学生,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统一、治学与布道相统一,真情、真心、真诚成为学生的朋友、恩师,滋润学生心田,增强学生自信,激发学生潜能,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人生价值。严禁政治言论失范,严禁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严禁打牌赌博,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违规操办红白喜事。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者,实行“一票否决”,对情节严重的,严厉查处。
2.持续加大教师补员力度。按照“动态管理,有编就补”的原则,建立健全教师常态化补充机制。科学核定编制,改革创新选聘方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每年9月进行会商,制定下一年度招聘计划,引进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以实行“试教+考核”招聘方式。继续加大引进县外绥宁籍优秀公办教师力度;加大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扩大“银龄讲学计划”覆盖面。任何单位非经组织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选调、借调教师。充分发挥局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片区督学的作用,明确听课、评课和上示范课的任务,坚持到偏远学校听课上课带课。
3.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县教育局是组织教师培训的主体,要分年度制定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对象、考核等刚性要求,运用国培、省培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三年内所有教师轮训一遍。组建师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实现师训、教研、电教部门有机整合。分区分校组织校本教研教改,通过集体备课、观摩示范、交流指导、教学比武、优课评选、名师评比、课题研究等方式提升专业素养。成立“名师工作室”,组织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上示范课,录播示范课,专项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定向培养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建立“名师牵手”制度,推广“名师课堂”,开展名师巡回讲课,组织名师结对授徒。三年内,新增名优教师后备人才150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300人。
4.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职称评聘机制。健全覆盖全体教师的浮动绩效奖励制度,以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生综合素质为重点,结合课时量和上课备课、作业批改、谈话谈心、上门家访等内容,加重学生品行进步、体质健康、运动技能考核权重,重点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面实行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挂钩,与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挂钩,与教师待遇补差挂钩。严格落实教师职称评聘条件,将中、高级教师、名师巡回讲课、结对行动纳入评审推荐基本条件,评聘中级职称要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评聘高级职称要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鼓励县城学校教师到农村支教,保留县城学校编制,可在农村学校参评职称,达到服务年限后回城,仍保留职称,职称名额不足的,可保留相应工资性待遇。
5.优先保障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随本地公务员待遇动态调整和长效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和乡镇学校教师津补贴”的规定。按规定落实班主任津贴、乡村教师补贴、武陵片区教卫科技人才津贴等。建立教师表彰机制,设立教师奖励基金,每三年开展一次名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校长评选表彰,大力表彰潜心讲台、专心教研、奉献教育的好老师,使广大教师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使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二)实施校长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
1.推行校长任期制和聘任制。改革创新校长选聘方式,真正把思想政治过硬,教育教学有成绩、治校办学有方法的人选拔到校长岗位上来,全面推行校长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目标责任制,分类制定校长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出台校长专项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与评先表彰挂钩,与选拔任用挂钩,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竞争、择优安排到县城学校和教育局所属单位担任中层负责人;对不适任的予以解聘,继续从事教育教学,不得安排进县城,三年内不得参与校长聘任。
2.扩大校长治校自主权。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赋予校长更大办学治校自主权,除县城外,校长可以在本乡镇范围内提名推荐班子成员、提名教师调动、建议不适任的教师调出,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进一步扩大校长在教师招聘中的参与权,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岗位结构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可参与入围人选考察。进一步扩大校长在教师职称评聘中的推荐权、评聘权。调整教育系统项目管理方式,县教育局主要管规划计划,监管验收,一般工程项目由学校按规则规矩组织实施。
3.加强校长队伍后备力量培养。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有计划选派文化层次高、思维活跃,教育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和科学管理意识强,热心绥宁教育的后备人才到省内名校培训、跟岗、挂职,学习名校的先进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有计划的选聘到中层干部、副校长岗位历练,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的校长后备人才队伍。
(三)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生思想道德、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治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严防文化学习课程挤占体育、美术、劳动、科技等相关课程。建立健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制度,引导、支持、服务好家庭教育。
2.聚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水平。设立新高考研究中心,根据新高考特点、变化,认真研究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设置高中学科,加强对自主招生、奥赛等研究与指导。稳妥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配齐配强师资力量,促进一中、二中良性竞争、互补特色发展。注重加强对有特长、有特点的学生定向培养辅导。建立与省内外高中名校、“双一流”大学合作机制,为学生搭建更好的学习平台,努力实现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新跨越。
3.推进职业教育创新转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加强品牌专业建设,着力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实现升学、就业并渠道发展。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课堂办在企业、岗位上,形成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构建学校和企业协同育人新格局,支持企业在职业中专开办定向专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新要求,积极向企业推荐人才,拓展职业教育就业空间。三年内争创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
4.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建制度、补短板、提质量、创特色的思路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形成“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一校一风格”格局,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成果。深入推进办学机制改革,统筹县域内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重点整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招生和排挤学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推进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
5.实现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坚持将学前教育与九年义务基础教育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以县城公办示范园为引领,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支撑,社会力量兴办的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格局。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扶持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完善年检及备案公示制度,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平稳有序推进分类管理改革。
6.全面推进校际合作。探索建立“共建型”结对模式,由县城学校牵头,实现校长及教师双向流动、管理互补、资源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捆绑考核,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建立校长层面定期交流、专题磋商机制,纳入校长任期考核;教师层面定人、定校、定时间、定考核,通过集中备课、示范教学、下乡任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以智慧校园建设为抓手,利用“名校网络课堂”“同步课堂”等信息化教学新模式,加快县城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辐射,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县域内共建共享。对带动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四)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行动,全面夯实教育高质量发展物质基础
1.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坚持学前教育中心园示范办,小学教育适度分散连片办,初中教育相对集中强化办,普通高中同平台竞争办,职业教育标准办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山区特色教育。充分利用县城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组建一中教育集团。统筹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新建、改扩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学位增加、标准班额办班;在保留现有小学学校的基础上,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以上寄宿制中心小学;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中心集镇办好乡镇初中;办好绥宁一中、二中;引进省内优质教育资源投资办学,建设高品质高中,形成竞争、互补、特色发展格局;职业中专迁入职教新区后,实现标准化办学。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坚持立足于改,适度新建方针,实施乡村教师及县城青年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三年计划,分年实施,实现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全覆盖,改善教师居住条件,通过完善寄宿生生活学习设施“建设一批、回收一批、盘活一批、扶持一批”等措施,确保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全面完成芙蓉学校建设,加快文教中心配套项目建设进度。建设好枫香学校。推进绥宁一中新教学楼、青年教师公寓、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建设,绥宁二中运动场、教学大楼建设,实现绥宁一中、二中提质发展。完成职教新区建设,确保2022年职业中专整体搬迁。升级改造县民族中学,全面实施两类学校建设。
3.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强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的基础上,持续扩大网络带宽,每年更新20%的信息化教学设备,完成城区学校城域网、高中“无线校园”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建立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加快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议教会,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育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教育局要统筹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县委编办要用足用活教师专用编制,县教育局要完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大教育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两个比例”、“三个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资金、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教育资金等政策性教育经费要足额征收、足额拨付,增强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导向性,加强监督,提高绩效。县财政每年预算150-200万元奖励优秀教育教学个人,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办公经费并逐步增加,加大教育教学各专项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学校内涵建设的投入,大力支持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打造特色品牌。
(三)优化教育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坚决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减负清单,严格控制检查、验收、创建、评比以及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各类入校检查、考核、评比须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的非教学负担,让校长和教师能够静心教书育人。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着力抓好预防学生溺水、校车安全、上下学安全、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等安全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要尊重教师的合理惩诫权,保护教师正当合法权益,不滥用问责、不扩大问责。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进一步健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制度,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成效,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家庭为基础、以学校为主阵地、以村(社区)为依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工作网络,全力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共绥宁县委
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