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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杂交水稻制种产业稳定发展的通知
文件名称: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杂交水稻制种产业稳定发展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715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
发文日期: 2021-04-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22 有效期: 2026-04-21

绥政办发〔202114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杂交水稻制种产业稳定发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对实施第二轮“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政策”项目绩效考核和能否继续享受第三轮“制种大县奖励资金政策”项目奖扶的关键之年;是各种业公司近几年压缩生产规模后扩大生产计划、增加生产面积的第一年,也是抓住种业发展大好机遇,恢复我县制种面积,实现制种产业提升的关键之年。为确保我县制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制种面积7万亩以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稳定制种面积。根据我县的自然条件、技术基础、农民意愿,划定制种产业重点带、重点区。今年各乡镇的制种面积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粮食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各乡镇要成立专班,安排专人负责,积极主动与种业公司对接和沟通联系,千方百计扩大制种面积;打造宽松的政策和生产环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化解、协调处理矛盾和纠纷。稳步推进规模化建设,制定激励措施扩大基地规模。按照“谁发展面积谁受益,谁开发面积谁使用”的原则,挖掘潜能巩固老基地,积极开发新基地,扩大制种区域和面积,确保生产规模稳中有增。 2021年继续实施杂交水稻制种扶持政策,加大对种农直补、大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奖补力度。制定《绥宁县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大县第二轮(2021年)财政奖励项目实施方案》,建立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奖励制度,对制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种业生产能力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种业服务监管体系创新等项目的实施进行奖补,对杂交水稻制种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强化生产主体。对在绥宁建立基地的种业公司,实行全县一盘棋,建立遴选和淘汰机制,从品种优选、企业实力、诚信合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选择最可靠、种农受益最大的企业合作,严禁乡村干部、制种经纪人私自与种业公司洽谈、私自与农民协商。加大制种经纪人清理整顿力度,原则上一个乡镇一个公司,统一制种资质、统一区域划分、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利益核算。重点扶持扶强以隆平种业、亚华种业为核心的隆平高科、荃银高科、科裕隆种业、利诚种业等5-6家优势制种龙头企业在县内扩大生产规模,减少小企业的基地面积,提升基地集约化水平。积极培育制种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种业经营主体。稳步推进“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家庭农场”等多种生产模式。以土地流转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利用出租、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为建设一流的种子生产基地,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创建种业产业园。加快推进“核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在现有基础上高标准、高起点打造“核心园区+示范基地”现代种业产业园。一是新建产业园核心园区,包括种子烘干中心、种业科技中心、种子精选、加工车间、种子仓库、育秧室、农机展示区和新技术展示区等,现代产业园核心区占地面积约20亩,总投资2000万元,核心园区选址在唐家坊镇湖塘村,采取政府和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共建模式;二是重点打造六个制种示范基地,依托隆平高科等大型龙头企业开展合作与交流。建立全程机械化制种示范基地2130亩,分别为唐家坊镇400亩武阳镇1600亩;新建湖塘村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200亩。6个核心示范基地以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为主,建成“田成方、渠成网、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集中成片的高标准示范基地。

、加强战略合作。与隆平高科等种业龙头企业签订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打造绥宁制种产业升级版。创建院士工作站,积极争取袁隆平院士、罗锡文院士在绥宁建立制种产业院士工作站。加强与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隆平高科等单位交流合作。争取建立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杂交水稻制种、优质稻品种绥宁研发试验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引导隆平高科等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入驻绥宁种业产业园,依托其技术优势,建立制种高产基地,推动种业公司分类分段定标准,敞开收购种子。加强与湖南农大、省市农科院所的技术交流,在绥宁建立长期的实习基地、科研创新基地。

提质改造制种基地。整合县直各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加快制种重点乡镇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改造,全面提升示范基地农田基础设施水平。一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围绕制种基地,特别是国道两旁大规模推进以宜机化为主的中低产田土改造,完善田间道路和溉系统, 建设集中成片的宜机化高标准农田,形成10万亩百里制种产业重点区、重点带。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对重点制种基地实施土地整理,做到“小变大、弯变直、短变长、高变平”,每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1000万元,对上世纪九十年代已经实施土地整理但够不上省定提质改造范围标准基地实施改造提质,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六、提高制种产业效益。以普及机械化、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全力推进机械化生产,提高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量和质量,继而提高整个产业的比较效益。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各种业公司和基地要根据生产的组合制定规范化的全生产过程操作手册,实行精细化管理,强化质量全程管控。在实现高产的同时做到高质量的入库,确保产量质量双丰收。进一步完善制种保险机制,全面落实杂交水稻制种保险政策,充分调动各方参保的积极性,据实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及时足额兑现,做到应赔尽赔。保险公司要适当提高赔付率,积极创新制种收入等保险险种和条款,免除种农后顾之忧,降低制种风险。

七、加大生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绥宁县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绥政发20152号)、《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杂交水稻制种工作的通知》(绥政办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杂交水稻制种管理的通知》(绥政办函202022号)文件精神,严把质量与标准关。一是围绕种子质量和生产标准,各基地和种农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视种子质量如生命,实现生产全程的质量控制。加强种子生产监管,主要是面积核查、隔离区监测、花期检验、纠纷调处等;抓好种子质量抽样检测;提升种子检测水平,维护改造检测检验设施。二是严把种子生产主体准入关。清理完善并严格落实制种生产“公司准入制”、“委托生产资质制”、“服务人员和公司双承诺制”、“合同完善与备案制”、“违规黑名单制”、“优胜劣汰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管理制度。三是落实“属地管理”和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各制种乡镇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把公司企业、制种人员和基地准入关,对乡镇、村、组干部私自引进无资质个人和企业,参与无证生产、参与抢购、套收、套购与非法贩卖散装种子、干扰基地正常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等行为,对组织制种生产和维护正常制种秩序不力,矛盾化解不及时,引发群体事件的,将严肃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从严规范种子市场。一是高位推动。成立种业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及公安、司法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制种乡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对种业执法实施高位推动。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实行专题调度、季度(月)调度。细化职责分工, 强化统筹协调, 解决种业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构建部门协同配合的强劲合力。三是大造宣传声势。多部门联合行文下发规定,发布通告,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网络、手机报刊等宣传工具和制作宣传牌(册)、标语横幅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以及管理规定。四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常态联合执法,对全县“农资打假和贩卖散装种子护农”开展专项行动,在春(2―4月)、秋(8―10月)两季对县域内各种子经营门店和乡镇赶场集贸市场进行地毯式、巡回式的全面执法打击,对非法贩卖的散装种子一律没收,县公安、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要依法从快从严查处案件,突出大要案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乡镇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也要常态执法打击。五是加强种业监管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制种产业发展需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机事务中心及乡镇农综服务中心等单位调入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县种子管理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种业管理及农业综合执法水平。

    附件:1.2021年绥宁县各乡镇制种面积任务表

2.绥宁县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大县2021年财政奖励项目实施方案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2021年绥宁县各乡镇制种面积任务表

     单位:亩

乡镇

粮播面积

制种任务

东山乡

16946

2000

关峡乡

25337

8000

武阳镇

26476

15000

李熙桥镇

28576

9000

红岩镇

28601

10000

黄土矿镇

14858

8000

唐家坊镇

23884

8000

瓦屋塘镇

18621

8000

金屋塘镇

11500

2000

合计

194799

70000


附件2

绥宁县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大县2021年财政奖励项目实施方案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目标

主要要求

资金额度 (万元)

资金占比(%)

                                   

3000

100

制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推进制种新技术的应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质量

200

6.7

1

绿色防控项目

对全县进行病虫统防统治的大户制种面积进行补贴

对种子生产实施病虫统防统治,与专业化病虫统防统治组织签订合同的制种企业、专业合作社、制种大户,按统防统治的面积进行现金补贴。奖补标准为50元/亩。对6个示范基地安装高效捕虫器。

60

2

2

全程机械化制种项目

成立专业化的机械化服务组织,为广大制种农户提供专业化全程机械化服务。

对按要求进行机耕、机育、机插、机赶粉的制种按面积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为﹕机插育秧100元/亩,机插100元/亩,机防100元/亩、机赶粉100元/亩,机烘干0.15元/kg

50

1.7

4

新技术试验示范研究

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应用

制种田稻粒黑粉病发生严重,严重影响种子产量与质量。选择2—3个组合进行防控技术攻关试验示范,0.3万亩*100元/亩

30

1

5

种子计量认证与种子检验资质认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库建设

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湘农发﹝2020﹞62号扎实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文件精神

按照省厅要求,对在绥宁生产的种子每个品种抽样检测。武阳农科所(绥宁绿都系列特优稻种质资源库),查清所保存的种质资源信息,并开发利用。

60

2

种业生产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抗自然灾害能力

80

2.7

1

制种基地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大力推进杂交水稻制种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湖塘白沙、武阳、毛坪、三房、六王等村6个“五化”制种示范基地6个

建立全程机械化制种示范基地2130余亩,初步建成“田成方、渠成网、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集中成片宜机化基地。

80

2.7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生产规模稳定增长,单位面积产量有所提升

400

13.4

1

稳定制种面积奖补

鼓励制种企业、合作社、大户等开展规模化制种,对符合标准的规模化制种基地给予现金直补,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对项目实施期内,对流转稻田20亩以上的按每亩100元奖补。对实行土地流转的集中连片规模化制种基地的大户给予重叠奖补,标准为50-100亩奖补2000元、101―200亩奖补4000元、200亩以上的奖补6000元。

300

10

2

组成产业联盟(公司+基地+合作社或制种大户)

培育扶持产业联合体1家,扶持种业企业10家、培育经济合作组织20个。

依法依规、诚信度高的生产企业或企业代制商落户绥宁可获最高50万元奖励。制种面积1000亩、2000亩分别奖励10000元、20000元,以此类推。制种乡镇参照此标准给予奖励。

50

1.7

3

制种生产、加工设施奖补

制种企业、制种专业合作社、制种大户、杂交水稻制种产业服务组织新添置制种设施设备进行补贴

制种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生产主体新添置的插秧机、统防统治(授粉)用无人机、收割机、种子烘干设备、种子精选机等设备给予再补贴。标准为国家农机补贴后累加补贴10%。制种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生产主体新建晒坪、种子收购加工点(按不低于1500亩制种面积,配套有烘干机、精选机和仓库),按30000元/点标准奖补。

50

1.7

政企共建基地

稳定基地面积,推进制种新技术的应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量和质量,增加种农收入

1800

60

1

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技术示范基地

500亩,绥宁县唐家坊镇下湾村

开展精准播种育秧、机插秧、无人机植保施药和喷施920、无人机授粉、机械干燥等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示范,含技术示范用机械的补贴。

150

5

2

机械化和高活力种子生产技术培训

培训制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技术人员100人以上

培训精准播种育秧、机插秧、无人机植保施药和喷施920、无人机授粉、机械干燥和最佳收获期、安全生产季节等技术。

100

3.3

3

烘干场地改扩建

与绥宁田鑫合作社合作在唐家坊镇湖塘村改扩建烘干场地1500平米

200

6.7

4

种子精选加工车间建设

与绥宁田鑫合作社合作在唐家坊镇湖塘村建种子精选加工车间1000平米

200

6.7

5

种子临时仓储库

与绥宁田鑫合作社合作在唐家坊镇湖塘村建立仓储库1000平米

150

5

6

购置烘干机械

购买烘干机40台

干燥脱水速率0.8%/h,成本0.1元/kg,破损低、无混杂、低粉尘噪音污染

460

15.3

7

购置种子精选加工机械

购置聚力特组合式精选机4台,光选机一台

种子净度达到99.0%以上,芽率85%以上

100

3.3

8

种子烘干和精选加工包装自动化流水线建设

实现种子从进入烘干场地后,烘干、暂储、精选、计量、包装、装卸等全程全自动化,无需人工作业。

200

6.7

9

制种信息管控平台建设

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

硬件设施和软件开发

240

8

种业服务监管体系创新工程

实现监管全覆盖,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520

17.2

1

建立风险保障基金

建立制种生产风险保障机制。

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用于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商业保险赔付额不足以保障农户基本损失时支付。受灾制种田达到制种面积的30%以上时,受灾面积按200元/亩、成灾面积按400元/亩、绝收面积按6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100

3.3

2

提高制种生产保费补贴

对全县所有制种面积进行制种保险补贴,提高制种生产保险覆盖率

对全县所有制种面积进行制种保险补贴,提高县财政对制种保险费率承担比例由5%提高到20%,农户承担的比例由25%降到10%。

180

6

3

开展种业生产技术培训

提高种业从业人员生产技术水平。

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分层次举办乡、村、组干部及农技人员、生产大户培训班,计划每年进行生产技术专题培训10期,每期培训100人次左右。发放种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40

1.3

4

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服务体系

加强三级监管队伍建设,对制种产业发展成绩显著的乡镇给予奖励

在制种基地较集中的10个乡镇设置乡、村两级监管员并进行标准培训,每年培训250人次。大田生产关键时期组织各基地之间技术人员及村组干部交流并对制种农户进行田间指导,种子入库后组织生产部的所有人员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对制种产业发展成绩显著的乡镇,每个乡镇最高奖励3万元,对乡镇制种面积核实,每亩奖励2元。

40

1.3

5

种子质量监管抽样检测

全面加强种子生产、销售市场监管。

对销售市场和制种基地的种子,开展种子水分、发芽率、净度、纯度以及种子的真实性、转基因进行抽样检测。对生产销售的种子每年抽检80批次,对基地生产的种子每年抽取600批次。组织海南田间种植质量鉴定。

40

1.3

5

资金使用绩效评估

项目实施绩效评估,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按财政部、省财政厅、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评估,强化资金管理。

60

2

6

规划编制

实地调研,编制规划

组织省市专家实地调研,编制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6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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