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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函〔2022〕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受夏秋连旱、低温极端气候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今冬我县电力负荷预计大幅增长,电力缺口压力大。为确保全县人民在2023年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保障社会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迎峰度冬及2023年春节保供电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保供电目标
成立迎峰度冬电力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夏贤钦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陵建华、副县长黄先伟担任副组长,县发改、城管、农水、应急管理、林业、机关事务管理、气象、供电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网绥宁县供电公司张伟担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用电行动是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是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打好应对极端气候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迅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主要负责人抓总、分管负责人牵头、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着力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群众生活,落实春节期间电力保障工作要求,确保春节期间正常有序供电,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切实加强管控,落实保电措施
县发改局要统筹安排迎峰度冬和春节期间电力保供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定时组织分析跟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工业企业电力负荷管理政策的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提前调整生产班次,确保在省市启动负荷管理后,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化;县供电公司要提前谋划,做好迎峰度冬和2023年春节保供电的相关准备,做好砍青扫障和电力抢修应急响应保障等工作,定期报告迎峰度冬和春节保电工作进度情况,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县应急管理局要做好雨雪冰冻应急响应准备,确保应急抢修等工作安全开展;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要做好社会舆论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做好安全用电、错峰用电、节约用电的各项宣传工作,做好社会舆情的管控,及时处置监控处理舆情事件;全县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省市关于公共机构带头节约用电、迎峰度冬行动的相关要求,办公场所严格执行节约用电的各项措施,各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安全用电、错峰用电、节约用电,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制定一村一策,成立保供电应急响应小组,全力协同供电公司做好春节保供电建设项目的建设环境协调与交通保畅工作,确保全部项目按时投产;要与供电所密切配合,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来临之前对重要供电场所、重点供电线路通道进行运行维护,及时处置电力线路砍青扫障等工作中发生的属地矛盾,确保及时消除供电安全隐患,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要动员各村组教育引导群众不要在电力线路周边砍伐树木,防止出现倒树压线引起人员触电和电力线路跳闸。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重点时段有序供电
元旦至春节前后,我县供电压力非常大,除夕当天晚上19时至22时为全年居民用电负荷最高峰,各乡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迅速召开迎峰度冬和2023年春节保供电工作会议,定人定责、压实责任到村到组;要组织驻村工作队到村召开“院落会”,将春节保供电等政策宣传到人到户;各乡镇、各村组要提前开展安全用电削峰的“敲门行动”,在除夕当天对用电大户再次开展安全错峰用电上门宣传,动员群众在晚上七点至十点的用电高峰期自觉错峰用电。各村从即日起要立即使用“村村响”每天定时播报,引导群众逐步树立起安全用电、错峰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政企联动机制优势,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协助铲冰雪、运物资、砍通道等行动。
四、加强督查指导,强化评价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社区、村组春节期间电力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供电变压器烧毁、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程序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2023年春节前后电力用户节约用电措施表》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2023年春节前后电力用户节约用电措施表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1.节约取暖用电。办公区域不使用大功率取暖器等电器,电取暖设备开启数量坚持“能少则少”“无人不开”,空调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6℃,公共区域不开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区域白天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杜绝“长明灯”“无人灯”,地下停车场、其它公共区域仅保留必要的应急照明。 3.节约办公用电。在满足疫情防控前提下,尽量集中统一办公用电;在非办公时段或无人时段关闭电脑、打印机、会议系统、LED显示屏等办公设备电源,做到“即开即用”“人走电断”;其它电器不用时应及时拔下插头,避免“长待机”耗电。 4.节约电器用电。推广使用节能电器,合理更换低效用电设施设备。 二、景观、路灯、公共场所 城管执法部门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大力推广绿色照明。严格控制城区照明设施开关时间,主干道每日17:45至次日6:45减半隔杆亮灯,市城区所有景观亮化设施、电子屏一律关闭(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除外)。 三、商业综合体、酒店、写字楼场所 1.节约取暖用电。办公区域电取暖设备开启数量坚持“能少则少”“无人不开”,营业区域根据营业时间、人流量等因素减少空调通风口开闭时长和频次,空调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其它公共区域不开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区域白天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杜绝“长明灯”“无人灯”;营业区域根据营业时间、人流量等因素减少照明时长和亮度;在用电高峰时段(9:00-14:00、16:00-23:00),地下停车场、其它公共区域仅保留必要的应急照明,商铺照明仅保留民生超市,建筑物外饰灯、广告灯均应关闭。 3.节约办公用电。在非办公时段或无人时段关闭电脑、打印机、会议系统、LED显示屏等办公设备电源,做到“即开即用”“人走电断”;其它电器不用时应及时拔下插头,避免“长待机”耗电。 4.节约电器用电。推广使用节能电器,合理更换低效用电设施设备。 四、居民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减少空调、电取暖设备使用时长和频次。 2.白天尽量利用自然光照明,不开“白昼灯”“长明灯”。 3.尽量使用高效率、低能耗电器,家用电器停用时彻底关电拔插,减少待机耗电。 4.用电高峰时段(9:00-14:00、16:00-23:00)错峰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家用电动汽车、电瓶车尽量在夜间负荷低谷时段(0: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