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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函〔2024〕4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宁县春节期间城市管理领域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绥宁县春节期间城市管理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绥宁县春节期间城市管理领域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春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美丽、安全祥和的城区环境喜迎佳节,现制定春节期间城市管理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城区生活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喜庆过节为目标,针对当前城市管理领域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结合,按照“五个一”(一个方案、一次大排查、一次大清扫、一次大整治、一次大美化)要求,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好,推动“推精细管理、树城建形象”专项行动走实走深,为新年度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领导机构
成立春节期间城市管理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昌盛
副组长:张志雄、黄始伟、颜永福、袁惠雄、伍颖虎、龙开堂、秦昌敢、龙巍
成 员:县创文办、绥宁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县委网信办、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长铺镇人民政府、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县城管局,由颜永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唐山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形成一个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以及各部门职责,充分调查研究,形成城市管理领域方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对照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一次大排查。集中一周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检查行动,重点聚焦三个方面。
1.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等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施工、既有建筑(自建房)、物业管理、给供水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排查;县城管局负责做好燃气、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市政排水、户外广告、园林绿化、环卫运输作业等领域的安全检查排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矿山企业、建筑房产服务等领域的安全检查排查;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负责做好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检查排查;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绥宁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产业开发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长铺镇人民政府、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属地内各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其他单位、乡镇同时做好辖区内各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违建大排查。保持违建巡查巡控高压态势,对在建违建动工、新增违建进行重点排查,严查春节期间抢建行为。县城管局与长铺镇、长铺子乡落实好联合巡查巡控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做好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其他乡镇同时做好辖区内违建巡查巡控工作。(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长铺镇人民政府、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3.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春节期间舆情风险点监测、管控,实时监测,及时预警,迅速处置。对重点人群进行大走访,做到矛盾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保障节日期间和谐稳定。排查各单位职责盲点、死角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其他单位、各乡镇同时做好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县网信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进行一次大清扫。集中一天开展“大清扫、大清洗、大清运”行动,对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居民区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对路面、人行道进行深度冲洗,对公共设施全面清扫擦洗,对公共区域堆积杂物全面清运,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院落进行大清扫。(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长铺镇人民政府、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四)实行一次大整治。组织力量集中一天开展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对老街、绿洲大道、绿洲广场、中心街和中心农贸市场、绿洲农贸市场等主要道路和周边背街小巷、居民区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摆、乱搭乱建等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非法占道摊点、店外经营,清理马路集市和未经批准的早市、夜市,拆除乱搭棚架、遮阳伞,适当规划临时年货市场;加强对洗车、卖车商铺的管理,杜绝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排污水、污染周围环境的现象;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机动车、非机动全部规范入车位、停车场停放,朝向一致,结合实际增设临时社会停车场;加强大气污染整治,对大气污染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进行整治,重点做好城区禁炮、道路扬尘治理,保障节日期间空气质量;主要路段安排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配合整治行动开展。(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创文办、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县交警大队、长铺镇人民政府、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五)实施一次大美化。全面开展街面、居民区美化、亮化行动,营造节日氛围。由城管局负责在高速绥宁出口、杉木坳岔路口、绿洲大桥等处设置节日祝福宣传广告牌,在县城绿洲文化广场、绿洲大道转盘广场、川石广场、高速绥宁出口、县政府等处摆放景观造型和鲜花,对亮化灯、中国结进行维修、更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村结合实际采取悬挂红灯笼、贴对联、宣传栏等方式造浓节日氛围。(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长铺镇人民政府、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15日-1月21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完成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4年1月22日-1月28日)。根据大排查行动要求,全面排查隐患、问题,为下阶段综合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三)综合整治阶段(2024年1月29日-2月8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大清扫、大整治行动,有序推进美化行动,确保节前全面完成任务。
(四)成效巩固阶段(2024年2月9日-2月24日)。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和节日值班值守,节日期间各单位统筹安排值班人员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对前期整治成果进行巩固、维护,保障节日期间城区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把握工作重点,深入一线督促指挥,及时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行动上果断迅速。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行动方案,对标整治行动要求,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内容,将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三)落实上坚决到位。各单位要抓实工作细节,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行动中各成员单位既要各负其责主动履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工作实效。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配合,落实好“门前三包”,1月30日至2月15日(农历12月20日至正月初六)全面开放单位停车场,并倡导所有干部职工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