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绥宁县开展督察
3月23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胡章胜带队来到绥宁县,现场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夏贤钦,县领导张昆、袁光平参加。
在红岩镇金喜炭业和武阳镇污水处理厂,胡章胜一行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排污达标情况、信访件成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情况。胡章胜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件办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
在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和黄桑自然保护区,胡章胜实地察看了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听取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介绍。他指出,要依法依规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绥宁。
胡章胜一行还来到湘军车检站,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工作流程等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并现场调取监控视频、抽查检验报告,对企业开展涉及管理体系运行、检验检测行为的规范化、设备管理维护、质量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全方位检查。胡章胜强调,要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管理,夯实检验机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违法行为。要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规范环检行为,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