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现将《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市监办发〔2022〕73号)和《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第二季度)的通知》(邵市监办字〔2022〕8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任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经营者。
抽查比例:按抽查对象5%的比列抽取。
三、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营业执照、名称规范使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住所(经营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监督抽查。
1.是否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是否向最终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2.计量计费是否准确。
3.是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
4.未提供材料的,是否收取材料费。
5.是否收取暂停手续费。
6.是否强制或者误导消费者接受其他有偿服务。
7.是否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规定。
8.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9.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四、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
五、检查人员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随机匹配。
六、抽查时间
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局组织实施并完成抽查。10月10日前公示抽查结果并上报抽查工作总结。
七、抽查分工
1.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派发检查对象名单。
2.各检查机关收到检查对象名单后,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八、抽查步骤
(一)采集涉企信息。在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内采集抽查对象的相关信息。
(二)送达抽查通知。制作《抽查通知书》,并送达抽查对象,通知抽查对象按时提交检查所需资料。
(三)组织开展检查。对抽查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有必要上门实施核查的,进行现场实地核查。
(四)归集公示结果。填写《执法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抽查结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的原则录入查处结果。
(五)建档保存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资料,由各检查机关整理归档保存。保存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九、抽查结果及处理
(一)抽查结果类型。抽查结果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八种类型。
(二)公示抽查结果。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结果;其他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依法应当立案处理的,查处结果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
(三)后续处理。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依法责令有关企业改正。
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查处结果由管辖部门公示。
抽查发现应由其它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抽查发现企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十、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收受被检查企业红包礼金和礼物,不得借检查之机对企业索拿卡要,不得由企业承担食宿交通等费用。
(二)严格按规定开展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要认真对照《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进行抽查;与其他业务部门抽取到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尽量合并进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