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事故发生,1月26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日常+专项”监管模式开展产品质量检查工作。
此次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法人员带着第三方检测机构专业人员对辖区内4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在批发企业的仓库内随机抽取不同生产厂家、不同型号的产品进行了现场查验。重点检查销售企业产品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假大空等质量安全。烟花类产品主要检测标志、包装、引燃装置、安全性能、燃放性能等指标,以及爆竹类产品主要检测标志、包装、药种、药量、燃放性能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抽查5批次,将对批发企业全覆盖抽查。同时,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6号的规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筑牢辖区内烟花爆竹质量安全底线。
下一步,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时,选购产品名称、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齐全的烟花爆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