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绥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的
公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已近3年,需要及时调整公布。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通知》和邵阳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绥宁县人民政府拟对绥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更新调整。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拟举行绥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9月26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绥宁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绥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参加人员: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绥宁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人员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3年9月6日17:00前凭居民身份有效证件(提交复印件),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通信地址: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邓鹏;联系电话:07397611825。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相关政策,了解城区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