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刘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在绥宁县城绿洲大道杉木坳路段随意停车下客,其中乘客向某被“某汽车修理厂”黄某驾驶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型专用车因制动失效撞死,虽然黄某负主要责任,但刘某驾驶客车在禁停路段违规停车下客,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负次要责任,承担赔偿。因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路边随意停车不可取,发生意外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