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委宣传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李娟等三名同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李娟,女,长铺镇万家坪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农机事务中心科技服务员岗位。
2.胡杏,女,长铺镇长征路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协理员岗位。
3.申庆宏,女,长铺镇大公坪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办公室协理员岗位。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