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绥宁县东山乡人民政府、中共绥宁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聘用王丽等两名同志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王丽,女,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绥宁县东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理员岗位。
2.王长秀,女,长铺镇长铺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中共绥宁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协理员员岗位。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