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长铺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李燕平等五名同志备案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李燕平,女,长铺镇万家坪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化市场协管员岗位。
2.戴春玉,女,武阳田凼街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医疗保障局后勤服务岗位。
3.苏文,男,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大寨村人,属经认定的失地农民类别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保洁员岗位。
4.秦敏,女,长铺镇万家坪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岗位。
5.杨玉春,女,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委组织部保洁员岗位。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