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绥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关键期。《绥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阐明“十四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政府履职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面向“十四五”,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必须立足绥宁现实基础,充分总结“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成就,全面分析机遇挑战,厚植发展优势,补齐明显短板,破解发展难题,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奠定的坚实基础“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发展砥砺奋进、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克难攻坚,认真贯彻“生态立县、人才兴县、旅游带动、特色发展”战略,加快“特色县域经济先导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十三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进展,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1.生态优势巩固扩大。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划定生态红线区22868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31301公顷,商品材采伐指标压减至8万立方米以下。成功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资源培育和保护修复,完成植树造林19.66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81.3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活立木蓄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