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关于绥宁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15日在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绥宁县财政局局长 罗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我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3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2163万元的98.02%,比上年增加976万元,增长1.95%,其中: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9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4284万元,上划省级收入3458万元。
从平衡情况来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9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784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5869万元,调入资金51012万元,上年结转3928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合计35204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26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6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23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22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755万元,支出合计352042万元,收支平衡。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32万元中,税收收入37820万元,增长0.75%,非税收入13312万元,增长5.52%,占地方收入比重39.87%,非税占比连续两年控制在省政府规定比例40%以内。税收收入增长缓慢,主要原因:一是我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我县同比上年减少税费7200万元;二是防范债务风险,我县压减建设项目,导致基建方面税收递减。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269万元,为调整预算331074万元的91.9%,增长4.01%。分科目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755万元,教育支出427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7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103万元,农林水支出693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7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8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7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141万元,其他支出111万元。
上级转移支付到位情况:2019年,共收到各类补助227843万元,比上年减少5484万元,降低2.35%。一是返还性收入5232万元,与上年持平。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861万元,增长29.06%,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70519万元,比上年增加7600万元,增长12.08%。三是专项转移支付26750万元,比上年减少50506万元,降低64.96%,减少原因主要是上级按照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大规模压缩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2019年预算安排预备费2400万元,其中:当年拨付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2342万元,结余58万元收回财政。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已列入对应科目,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3万元,农林水支出2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0万元。
2.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全县各预算单位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要求,严控相关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23万元,比上年减少475万元,下降23.7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7万元,减少110万元,主要是公安局和交警队购置执法车辆8台,机关事务中心对2台报废车辆进行换购;公务用车运行费863万元,减少136万元;公务接待费503万元,减少229万元。
3.结转资金情况。2019年,扣除实际拨付的资金和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列收列支的资金后,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4228万元,全部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4.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9年末,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我县将列入债务还本支出科目的24755万元调整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再列入对应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是湘财农〔2019〕52号文件要求新增债券资金21452万元用于提前偿还市县2017年7月14日之后承接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由省扶贫公司“统贷统还”;二是县财政安排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省财政资金3303万元。
5.调入资金情况。2019年,我县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012万元,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调入6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8124万元,撤销财政专户调入1088万元,财政专户结余资金调入14400万元,其他调入209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54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780万元(一是省财政厅扣回2018年专项债券7500万元,二是当年到位专项债券1720万元),上年结余3906万元,全年基金收入总计28225万元。
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17067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调出资金6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1万元,基金结余4335万元。
主要科目执行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5万元,重点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1263万元,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债务付息支出1133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我县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2860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27451万元,其他收入1025万元,上年结余48381万元,收入合计105460万元。我县社保基金支出5991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45547万元。
分险种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48万元,支出6575万元,滚存结余147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33万元,支出20011万元,滚存结余1428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479万元,支出6165万元,滚存结余119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548万元,支出26704万元,滚存结余384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71万元,支出458万元,滚存结余69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本年收入81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本年支出75万元,调出资金8124万元。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末,我县债务余额为325820万元,其中:政府债券237241万元,隐性债务87743万元,关注债务460万元,或有债务376万元。根据省债务办有关文件,年末全县债务率为93.21%,我县综合债务率全省较低,属于比较安全的范围,也符合《2019年湖南省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考评指标体系》“债务率≤120%”的要求。
1.债务系统政府性债务。一是2019年省里转贷给我县债券资金30089万元,其中:以新换旧债券13989万元,新增债券236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22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400万元),省财政厅扣回我县2018年专项债券7500万元。增加或有债务376万元。二是当年偿还政府债券债务1399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债务13669万元,专项债券债务321万元。
2.隐性债务。2019年,我县化解政府隐性债务28404万元(有隐性债务376万元转化为或有债务)。
3.关注债务。全年化解关注债务3710万元。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既是攻坚克难的一年,也是成效显著的一年,全县上下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切实缓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等形成的压力,实现了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我县财政工作在全省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获得A级,获得奖励资金400万元,获得贫困县涉农资金成效考核奖励500万元,被评为全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考核优秀县,获得奖励资金500万元,隐性债务化解成效排名全省第7名,获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奖励6000万元,财政暂付款项管理考核获得奖励105万元。
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我县今年上半年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01万元,为预算的26.08%,比去年同期减少9203万元,降低39.66%,其中: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3万元,为预算的25.95%,比去年同期减少4773万元,降低34.62%;上划中央收入4062万元,为预算的26.61%;上划省级收入926万元,为预算的25.0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完成555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458万元,非税占比为38.37%。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10481万元,为预算的24.38%,比去年同期减少7326万元,降低40.33%;财政部门完成3160万元,为预算的34.25%,比去年同期减少1877万元,降低37.26%。
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4307万元,为预算的9.5%。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08万元,为预算的47.78%,主要是城投公司土地出售收入。
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24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5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4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3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3万元。
(二)上半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我县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911万元,为预算的69.94%,比上年同期增加51172万元,增长45.8%,财政支出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支付了上年结转资金47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82万元,为预算的57.21%;公共安全支出4320万元,为预算的65.83%;教育支出23750万元,为预算的71.09%;科学技术支出315万元,为预算的76.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40万元,为预算的96.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6万元,为预算的28.81%;卫生健康支出15040万元,为预算的48.07%;节能环保支出3590万元,为预算的68.83%;城乡社区支出18929万元,为预算的731.13%,主要是增加政府债券安排支出4053万元,调入棚改资金列支513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6683万元;农林水支出44685万元,为预算的103.18%;交通运输支出6440万元,为预算的135.44%,主要是增加政府债券安排支出252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186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56万元,为预算的69.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97万元,为预算的62.38%;自然资源气象等支出1240万元,为预算的56.75%;住房保障支出2107万元,为预算的32.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10万元,为预算的126.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17万元,为预算的119%;债务付息支出3207万元,为预算的39.33%;其他支出70万元,为预算的21.34%。
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6354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708万元、农林水支出3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9万元。
完成社保基金支出3053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2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1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71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0万元。
(三)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努力做实财政收入。今年,面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翘尾、宝庆联纸厂停产、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财政运行异常困难。在这种空前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我们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加强和规范收入征管,从财政收入质量上狠下功夫,认真开展税源调查、税收清理、收入调度等措施,想方设法挖潜增收,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尽管我县半年收入总量同比上年度有所下降,但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提高,非税占比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26个百分点,更有利于向上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
2.着力保障财政支出。面对收支矛盾日益尖锐的压力,我县财政坚持补短板、兜底线、保基本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资金需求。一是严格资金审批拨付。我们拟稿出台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绥政办发[2020]15号),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资金审批权限,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坚持机动财力集中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支出规模。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将县本级安排的当年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及上级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 “三保”保障,共收回2019年及以前年度资金11862万元。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有保有压,不该花、不必花、暂时可以不花的钱一律不花。年度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10%,其中部门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2234万元,降低14个百分点。四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优化支出次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原则,我们严格督促各预算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位,对不按时发放的,在全县予以通报,确保了工资及时发放。五是加大财政惠农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督促各主管单位及时录入各项惠农补贴,保证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上半年发放惠农补贴和扶贫补贴63项,补贴对象259260人,累计发放补贴1057万元。六是坚定保障疫情防控支出。1-6月我县安排新冠肺炎25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8万元,省级资金77万元,扶贫涉农整合资金840万元,本级资金14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治23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248万元,设备及物资627万元,新冠病毒PCR实验室建设120万元,疫情防控贫困户公益性岗位840万元,工作经费等支出736万元。开辟了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防控资金及物资以最快速度直达相关单位和企业。强化防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紧紧围绕全县扶贫工作目标,做足脱贫攻坚经费保障,县本级安排精准扶贫工作经费2000万元,调剂各类资金620万元用于医疗扶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14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340万元,省级资金4240万元,县本级资金569万元。目前已拨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765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714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987万元,金融扶贫365万元,雨露计划34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92万元,疫情防控公益岗位840万元。
4.严防严控债务风险。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2020年上半年,省里转贷给我县政府债券资金44750万元,其中:以新换旧债券10050万元,新增债券347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1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3400万元)。二是稳妥化解政府债务。1-6月化解政府各类债务11795万元,其中:偿还政府债券债务10050万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745万元(包括:棚改贷款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580万元,秀美乡村改善人居环境贷款165万元)。三是全力推进平台公司转型改革。根据绥发办〔2020〕9号文件要求,我县正在全力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同时拟将平台公司部分债务从政府债务调整划转为企业债务。
5.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一是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4月份,我们组织对全县2018-2019年的油茶产业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乡镇进行整改。二是坚持投资评审制度。坚持以财评中心人员直接评审为主、购买中介机构服务为辅的方式,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上半年,共审查政府投资项目89个(其中预算评审项目69个、结算评审项目20个),审减3175万元,审减率11.46 %。三是继续强化预算约束。除应急救灾事项外,年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控制基本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的节奏和力度,确保财政可承受、可持续。
6.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两禁两限”政策,推广“银税互动”“银商合作”等服务模式,开展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打造阳光财政。继续推进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公开考核的要求,我们设置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模版30张表,组织督促各预算单位在法定时限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对部门预算进行全公开。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县从今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目前运行良好,极大地提高了支付效率,为电子财政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三、中央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中央采取了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专项债规模等一系列力度空前的政策措施。财政部建立了直达资金转移支付机制,即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压实地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1.中央直达资金到位情况。截至8月15日,我县共到位中央直达资金57309万元,按直达资金标识分:一般债券1400万元,正常转移支付11599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552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530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3489万元;按支出科目分:教育支出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8万元,农林水支出79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3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300万元,未指定支出科目的22339万元。
2.我县直达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方向、县委县政府会议有关经费安排决定、今年预计的财政收支缺口以及中央直达资金今年必须实现支出的规定,我们对上级未明确具体用途的中央直达资金29400万元拟定了安排方案(具体方案附后),并报县委财经委会议审定通过,主要用于“三保”和弥补财政收支缺口,其中:省戴帽安排的项目支出774万元,弥补今年财政收入短收缺口18403万元,疫情防控支出3030万元,新增支出579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00万元。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举措
总体来看,今年我县财政工作正处于收入增速放缓期、新旧财源更替期、债务还本付息高峰期,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尖锐、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今年中央、省释放了多重利好政策,中央将继续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减税降费持续发力放水养鱼,专项债券规模和中央基建投资大幅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向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做好下半年财政工作,我们计划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全力兜牢“三保”底线。认真贯彻落实7月14日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开源与节流双轮驱动、双剑合壁,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以民生为重,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用科学举措和铁的纪律保“三保”。
2.精心组织财政收入。一是依托综合治税平台,依托第三方数据,制定信息共享清单和协税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税收共治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勤征细管,严防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非税占比控制在30%以内。二是全力支持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拆旧复垦。加大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让和综合开发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年度收入目标。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对机械厂、电影院、园艺场、袁家团四大片区土地挂牌出让,尽快形成土地出让收入,又能增加房地产税源,弥补宝庆联纸厂关闭导致的税收缺口。四是努力培植财源,各部门加快项目推进,扶持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棚改资金使用效益,更多更好形成实物工作量。五是支持抓好控违拆违工作,违建罚没收入争取大的突破。
3.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标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严格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二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把可不再安排的支出节省下来用于保基本民生支出、扶贫领域支出和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三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直接与预算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取消,对执行进度慢的资金予以扣回,更加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四是继续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抓好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确保无资金缺口。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实现全过程追踪,推进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强化对绩效结果的应用。五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下半年再向省财政厅争取以新换旧债券2.17亿元和部分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积极推进原城投公司贷款2.43亿元划转调整为企业债务工作;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和政府债券本息。
4.加强财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关于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相关规定,硬化预算约束的“负面清单”,切实做到“六个严禁”和“三个一律”,依法依规开展财政工作。一是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建立中央直达资金台账管理制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做好政府新增债券安排使用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并依程序报批。三是深入组织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时申报,同时审核,同时审批。四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建设。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下半年要逐一解决,确保改革成效。
5.规范财政库款管理。一是加强资金调度。始终坚持先“三保”支出、其次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再其他支出的财政支出顺序,继续抓好库款管理,精细调度,防范支出风险。二是继续加强财政暂付款清理。既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国库资金出借行为,又要认真清理以前年度往来资金余额、压减国库资金出借规模,同时对于一些本应列支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收回的暂付款,报请政府进行相应处理。三是继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使财政专户管理合规、安全、高效。
6.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照绥政办发[2020]13号文件,压实各主管部门责任,努力完成全年争资金争项目任务。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关键时刻,越要咬紧牙关;越是冲刺阶段,越要奋力拼搏。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顶压前行、砥砺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2019年度政府决算表
1.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3.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决算明细表
4.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决算明细表
5.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 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7.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8.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9.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1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11. 2019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2.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13. 2019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14.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5. 2019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6. 2019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17. 2019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8.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9. 2019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20.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21. 2019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22.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23. 2019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24.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25. 2019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决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