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
时间: 2021-11-01 08:24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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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绥宁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3、2022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说明

4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5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6、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说明

7、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8、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9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投入情况

10、“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11、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2022年政府预算报告


关于绥宁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0月26日在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绥宁县财政局局长  罗兴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开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预算执行,集中财力保“三保”,确保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

    预计2021年完成财政总收入33885万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4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14%,比上年增加3574万元,增长20%,上划中央收入10533万元,上划省级收入2417万元。

    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47591万元,比上年增加4855万元,增长2%,上级补助增量偏少,主要是去年中央下达了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补助13102万元,今年没有再下达。其中:返还性收入5232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438万元,比上年增加6603万元,增长3.1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921万元,比上年减少1748万元,降低6.55%,主要是中央扩一般,压专项政策的影响。

    预计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401万元,预计比上年增加3281万元,增长1%左右。

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4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4759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53382万元、上年结转799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0万元,调入资金43026万元,全年收入总计3742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401万元,上解支出3649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39162万元,全年支出总计374212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

    预计2021年完成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3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3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5000万元,上年结转5583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324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2503万元,基金上解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025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30万元,主要是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三)社保基金收支预计

    预计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272万元,上年结余42475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11747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53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8213万元,收支平衡。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234万元,支出25849万元,滚存结余42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02万元,支出7448万元,滚存结余2026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99万元,支出6527万元,滚存结余145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878万元,支出23290万元,滚存结余852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59万元,支出420万元,滚存结余63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计

    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13026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收入合计130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支出2万元,调出资金13026万元。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预计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0年政府债务总限额296853万元。2021年省里转贷给我县债券资金92800万元,其中:以新换旧债券37600万元,新增债券552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5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0200万元),偿还政府债券39162万元。预计2021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49701万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末全县综合债务率为119%,风险等级评定为相对安全地区。

    (五)2021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以财源建设为突破点,稳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长期以来,我县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偏低,经济发展成果没有充分体现到财税收入增长上,2021年我们启动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逐步缩小差距。一是成立了财源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财源办,印发了《绥宁县财源建设工程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绥宁县“三高四新”财政建设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绥宁县2021年度财源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建立财源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充分调动县产业主管部门积极性,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对税收占比明显偏低的行业,逐个分析查找原因,精准制定改进措施,督促各产业主管部门在制定产业政策、分配专项资金以及推进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建设时,要以税收贡献和税收增长情况作为重要目标和依据,强化投入产出理念,从源头上重视财源培育和建设。三是加强财政税务等涉税部门联动。压实征管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征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征管效能。四是坚持应减尽减,应收尽收。通过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健全征管机制,做好征管服务,做到应收尽收,持续压减非税占比,着力提高收入质量,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完成。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我县2021年全年减税降费达到2000万元左右。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部门加快项目推进,更多更好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在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中的作用

    2.以应保尽保为原则,着力保障财政支出重点。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绥政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将县本级安排的当年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及上级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 “三保”支出,共收回2020年及以前年度资金5755万元。二是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两个优先”的原则,严控非急需、非刚性财政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上。今年按标准安排事业单位人员交通补贴1678万元,足额安排乡镇干部提高待遇20%增加部分2250万元。三是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保障政策,安排疫情防控经费1260万元,重点支持了方舱医院建设、接种点应急救护车辆和急救设备购置、疫苗接种工作开展、“应检尽检人员”免费核酸检测等工作。

    3.以精准施策为导向,确保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及时了解掌握政策调整情况。二是修订《绥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绥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发充分挥财政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加强和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三是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制定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1058万元,资金安排重点突出全县24个重点村和17个示范村,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四是推动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支付,强化管理督查。制定《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绥宁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项目推进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机制。五是加强资产管护,落实管护责任。修订项目资产管理与监督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和后期管护制度,全县已确权扶贫资产项目10221个,涉及各类扶贫资金12.25亿元。

    4.以加强管理为抓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出台了《中共绥宁县委财经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二是加强对公临时账户管理。今年对全县所有对公临时账户进行了清理,对16个不具备开户条件的单位临时账户下达了撤户通知书,已经撤销3个。三是对各预算单位久悬、长期未使用、机构变更的账户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对86个账户下达了撤户通知书,责令其定期整改撤户,已经撤销26个账户,退回国库资金662万元。其中32个账户因为年代已久、人员变动较大、资料丢失,目前正在登报办理销户。四是继续加大对外借款回收力度。收回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借款192万元,对相关企业申请法院执行,收回金泰硅业借款40万元。杜绝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现象发生。五是严格实行债务动态监控。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控制债务增量,化解存量债务,完善债务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全年化解系统内债务39162万元,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5.以财税改革为契机,推进现代财政建设。一是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继续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将2021年度财政预算和2020年度财政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组织各预算单位集中时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二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计划,制定了我县新系统建设实施作战图,按计划、按目标、按进度、按要求启动新系统建设,基础信息采集、系统配置与联调测试、系统培训、指标数据处理和迁移等工作在一个月内完成, 4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在全市率先完成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也是全省第一批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市县。三是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管理。对中央下达的直达资金,实行及时告知、快速下达、逾时催办的管理模式,我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74578万元,已全部下达到各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四是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合使用绩效。汇集财政与审计部门力量,协同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地见效,建立财审联动机制,包括指标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等,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审计监督效能。对乡镇重点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等6个项目和武阳镇政府等2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复评工作。

各位代表,虽然 2021年我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总量小,税源潜力明显不足,收入持续增长后劲不够;近年来财政减收的因素很多,各种支出却还在刚性增长,一减一增,导致财政收支的“剪刀差”不断扩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坚定的决心、改革的办法、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提出的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落实五项重点任务,聚焦县委提出建设“三个绥宁”工作目标,做好资金保障和财政支持,展现财政作为,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大力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控一般、保障重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总收入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按增长8%左右安排,预计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60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比例控制在30%以内。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316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98216万元,调入资金337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541万元,收入合计279617万元。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974万元,上解支出36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541万元,年终结余453万元,支出合计279617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36万元,教育支出412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3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5万元,农林水支出494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41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1万元,预备费24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0万元,其他支出130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594万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本年基金收入4063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含土地增减挂钩收入40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20万元),上年结转730万元,收入合计41360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8353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3364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20万元,专项债券债务付息支出3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万元),基金上解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23000万元,支出合计41360万元。基金收支平衡。

    (三)2022年社保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本年收入安排74097万元,支出安排669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358万元。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811万元,支出25326万元,滚存结余57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17万元,支出7550万元,滚存结余227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13万元,支出6500万元,滚存结余1486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140万元,支出27200万元,滚存结余1146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6万元,支出376万元,滚存结余572万元。

    (四)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700万元,主要国有资本资产转让收入和国有企业上交利润。这部分收入在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列调出资金,同时以调入资金科目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三、扎实做好2022年度财政工作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对全年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更好谋划、推进、落实财政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生根见效。

    1.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一是完善直达机制。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基本实现中央民生补助全覆盖。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完善监控信息系统,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二是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继续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做大项目“蓄水池”。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资结构,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及早形成有效投资,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确保不出风险。三是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按银行机构对我县经济和财税贡献率存放财政性资金,落实落细“金融十条”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扛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投入产业建设。推进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解决我县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调整完善与省中小担公司的合作。启动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统称为“潇湘财银贷”)试点工作。加强与省农信担的合作,全力推进绥宁农业农村的发展。继续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相结合,协调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撬动社会资本,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2.坚定不移实施 “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一是抓实抓细我县财源建设工程方案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财源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收入分析,强化收入调度二是建立园区亩均税收评价及运用机制。推行“亩均效益”改革,建立园区企业统计制度,搭建亩均效益评价大数据平台,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产出”等亩均指标为主体的园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推广招商引资合同“双向约束机制”, 强化投入产出导向。三是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税收保障平台的作用,提高涉税信息报送质量,逐个税种建立跨部门协作与信息交换工作机制,形成部门、税费共治的强大合力四是加强财政收入组织。贯彻落实“提升税收占比三年行动计划”将质量要求贯穿收入组织全过程。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对采取虚假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和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维护税法的刚性。建立纳税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着力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涉税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将纳税信用作为重要因素嵌入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各领域、各环节。六是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按照“规划定位好、创新平台好、产业项目好、体制机制好、发展形象好”目标要求,加大财政投入,扎实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持续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提升园区产业项目承载能力。继续实施企业物流装修搬迁技改补贴和引进人才津贴等政策,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新兴优势产业补短板、锻长板、抢赛道。

    3.持之以恒保障民生支出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克服财政收支困难,足额落实各类民生政策,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一是坚持就业优先。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推动就业稳总量、优结构、提质量。二是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扶贫投入、政策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推进农村道路、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特色风貌。三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改厕。支持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降低城镇居住成本。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做好棚改后续工作,改善群众生活品质。四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做到“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增加学校周转房数量。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支持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缩小城乡区域办学条件差距。支持职教新区建设,加快我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污染防治,支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巩固长江禁捕退捕、野生动物禁食退养工作成果。支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六是坚定保障疫情防控支出。继续支持开展新冠疫情防控,足额安排资金,开辟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防控资金及物资以最快速度直达相关单位和企业。

    4.采取强力措施盘活存量“三资”。一是盘活闲置资金。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结转超过两年的上级资金,收回县财政,县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全部不结转下年,结余指标全部收回,收回的指标原则上不再重新安排。二是盘活闲置资产。在摸清单位存量国有资产底数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思路,将各单位闲置房屋、土地等资产分类处置变现或盘活经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对投资入股资金清算,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继续加大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三是盘活闲置资源。支持抓好我县增减挂钩指标出售工作。抓紧落实已开垦土地指标确认工作。推进低效和闲置土地处理,把土地收入做为重要财力来抓紧抓实。积极创造出让条件,拟纳入储备的土地,要积极纳入储备。对河砂、卵石等矿产资源进行清理整顿,公开招标挂牌出售。积极引商引资,开发矿泉水项目。四是探索碳汇交易试点。争取省直相关部门支持,对我县碳汇储量进行评估,争取上市交易,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5.全面提升财政服务建设“三个绥宁”能力。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贯彻 “零基预算”理念,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预算源头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推动收支“一个盘子”管理,加强部门资金全口径管理,依法依规将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加大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部门资金与预算拨款统筹力度,切实提高保“六保”,促“六稳”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兜牢债务风险底线。将债务风险防控的重心由“先防后化、以防为主”向“防化结合、以化为主”转变。坚持“开前门、堵后门”,规范高效发行使用新增债券,严禁无序举债搞建设,严禁超越发展阶段铺摊子、上项目,严禁以任何方式新增隐性债务。完善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事件。四是严防“三保”风险。动态调控国库资金,始终坚持先“三保”支出,后其他支出的库款保障秩序,继续抓好库款管理,精细调度,防范支出风险切实从严控制新增暂付款。严防其他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五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财审联动机制。立足财政部门“把关守口”职能和审计部门“经济卫士”定位,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工作面广、财务管理专业、协调部门较为有为以及审计部门专业力量强、监督手段多、审计结果权威性高的优势,形成财政与审计协同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建设“三个绥宁”而不懈奋斗。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草案)



第三部分  2022年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附件:绥宁县2022年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绥宁县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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