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补贴
二、 服务对象
家庭困难学生
三、适用范围
邵阳市、各县市区
四、办理证照(结果)
家庭困难学生补贴给付
五、受理单位
邵阳市、各县市区部门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邵阳市、各县市区教育局
七、申请条件
(一)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三)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国家认定的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四)残疾学生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事实上残疾但暂未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按规定应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需先办理残疾人证)。
(五)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因家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因家庭成员患疾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根据学校评审,按指标分配发放)
八、材料清单
涉及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 材料 1 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 1 2 扶贫手册 申请人提交 1 符合申请条件(一)的, 需提供原件到就读学校查验 3 低保证 申请人提交 1 符合申请条件(二)的, 需提供原件到就读学校查验 4 特困供养(含孤儿证) 申请人提交 1 符合申请条件(三)的, 需提供原件到就读学校查验 5 残疾证 申请人提交 1 符合申请条件(四)的, 需提供原件到就读学校查验
九、基本流程
“我要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补贴”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
(办理时限:52日)
十、办理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资助:1、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2、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应当优先资助的学生,如: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
十一、审批时限
52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邵阳市、各县市区相应部门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教育业务咨询:0739-5603974
监督电话:0739-560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