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夏贤钦主持召开绥宁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1次常务会议。县领导陵建华、梁恩雄、杨昌盛、禹春辉、孙熬、孙红辉、张昆参加,袁子玖、唐艳、莫丛英、李卫东、伍丹丹、王日忠等县领导应邀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文物会议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单位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领会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善生态文明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厚植人民情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政策,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在发展中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第一,进一步完善文化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库,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为推进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加强文物空间管控、动态检测等工作提供依据,全力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