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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湖南省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简 称:长铺子乡人民政府
性 质:基层政府
负 责 人:龙巍
办公地址: 绥宁县长铺子乡枫香村杨家坡组
电话号码:0739—7603045
传 真:0739—7603045
网 址:http://www.sdhanrun.com/hnsn/index.shtml
邮 编:4226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简介:
湖南省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下辖29个行政村、1个社区,地处绥宁县西南部,辖区总面积为551.06平方千米。1982年,和平公社改为长铺子苗族公社,同年改为长铺子苗族乡,太平公社改为枫香公社;1983年枫香公社改乡;1985年枫香乡改为枫香苗族乡;1995年长铺子苗族乡并入长铺镇;1997年,长铺子镇析出长铺子乡 ,与枫香苗族乡合并为长铺子苗族乡。2016年由原长铺子苗族乡、党坪苗族乡及枫木团苗族侗族乡三乡建制合并设立长铺子苗族侗族乡。目前,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目前共有职工146名,其中女性职工30名,男性职工116名。
机构设置: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内部共分设15个办公室,具体包括: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陶海文);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人:游青);
3、纪委办(负责人:李茂群);
4、司法所(负责人:李生文);
5、财政所(负责人:杨贵华);
6、重点办(负责人:王政坚);
7、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贺小阳);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成有忠);
9、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龚春霞);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孙智超);
11、应急办(负责人:李超);
12、综治办(负责人:杨立斌);
1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张贻芳);
1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陈祈潮);
1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袁进财)。
16、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曾广科)
注:各自办公室具体职责与分工详见内设机构介绍板块。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长铺子乡乡党委的决定,执行长铺子乡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长铺子乡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绥宁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长铺子乡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长铺子乡乡经济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负责长铺子乡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