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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绥宁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县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资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处置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负责全县乡镇财政管理,研究提出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研究拟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股), 政工股(离退休人员服务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综合规划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非税收入管理股), 预算股(绩效管理股), 国库股, 行政政法股, 经济建设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绥宁县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 农业农村股, 教科文股, 社会保障股, 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绥宁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 )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管理股, 乡财股, 财政监督检查与会计管理股(税政法规股、财政投资评审股)14个股室,设国库支付中心,财政事务中心、投资评审中心3个二级机构。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7人,实有人数12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财政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绥宁县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0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1.0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0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6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比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0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1.21万元,占84.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81万元,占7.12%;卫生健康支出65.31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127.68万元,占5.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18.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8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83万元,主要用于绩效管理及聘请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国库管理材料费,政府采购材料费,国库、非税、乡财、国资网络租赁,信息公开,村级及单位财务人员培训,财源、法制建设,预算编审及印刷,非税票据工本费,公车改革,债券融资。乡镇财政经费。会计制度改革,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互联网+监督工作,全县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及电费。农村财务“双代管”、“互联网+监督”村级财务电算化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273.9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6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万元,拟召开财政所所长会议、全体财政干部会议、相关业务会议等会议,人数419人,内容为全县财政工作部署,绩效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预决算公开等专项工作部署;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预算编制业务培训,人数131人,内容为2024年预算编制各注意事项及系统操作;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01.02万元,基本支出1,818.0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38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