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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县安委会工作要求,绥宁县财政局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研究部署全局当前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统筹保障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和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全力以赴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安全发展战略,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要求全局上下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深入开展“幸福敲门,安全到家”行动,加强值班值守,带头排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风险隐患,推动隐患问题清零,切实把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点位、具体人员,为安全绥宁保驾护航。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进一步强化预算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等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通过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坚持“保重点”,与各主管部门通力合作,监督重大项目资金落地使用情况,做好项目资金台账,按时通报支出进度,防止出现资金滞留、沉淀,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持续强化财政服务保障,促进安全生产稳步发展。为全力保障每年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财政局每年安排安全生产领域各项资金125万元,有力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持续稳定向好态势,实现重点领域每年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的良好趋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绥宁以更为安全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