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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名称:巨灾保险
具体承办单位:绥宁县财政局
保险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保障范围: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我省经常遭受的暴雨、洪水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
保障对象:参保政策性养殖险(育肥猪、能繁母猪)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承保机构:首席承保人中国人保财险份额56%、中华联合份额20%、太平洋财险份额8%、国寿财险份额6%、平安财险份额10%。
承保品种及规模:育肥猪25万头、能繁母猪2万头。
承保保费:育肥猪37.5万元、能繁母猪3万元,合计40.5万元。
资金来源:省财政负担50%,县财政配套50%。
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财政奖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
202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