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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岩镇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件名称: 中共红岩镇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077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红岩镇
发文日期: 2024-06-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6-11 有效期: 长期

中共红岩镇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831日至1130日县委巡察组对红岩进行了常规(专项)巡察。1227日,巡察组向红岩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4个方面15个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8月31日至11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交办我镇立行立改问题30个、信访问题4个,反馈镇党委问题15个,并就问题整改的时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和交办的问题,通过精心部署、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常态化调度整改工作进展等措施不断推进问题的整改。

县委巡察反馈问题15个,目前已整改完成的13个,基本完成并需继续整改的2个,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需继续加大力度整改的2个。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具体问题1一是“第一议题”研讨发言流于形式。2022年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了20次,研讨发言环节中班子成员大都泛泛而谈流于形式,没有结合红岩镇党委政府工作情况。二是“第一议题”与工作融合不够。如2022年1月13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但在与工作实践融合不够,辖区内宗教活动异常,存在党员参与宗教活动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自坚持“第一议题”以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跟习总书记步伐,牢记殷殷嘱托。全体班子成员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坚决有力,积极担当作为。2.结合实际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坚持把交流研讨作为第一议题的必要环节,要求班子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发言,如:在六月底防汛高峰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的重要指示,并围绕防汛工作开展讨论;2024年2月6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大家围绕确保春节安全开展讨论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4月9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班子围绕春耕生产开展讨论。3.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共召开党委班子会19次,均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4.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我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镇上下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5.通过召开宗教专题会议落实好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镇党委的政治站位,更好的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强化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管理,引导宗教界人士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阐释教义教规,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6.通过每月开展宗教常态化检查,全年开展常态化检查20余次,及时掌握了宗教场所的活动动态,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也使镇、村两级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引导宗庙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落实好中央宗教督查整改各项工作。

具体问题2一是信访矛盾问题化解不力。对信访积案处置缺乏新举措,2020年至2022年县有关部门向红岩镇交办50多个信访件,虽然大部分已经办结或答复,但这些信访件中有的还在上访,如蓼水村村民陈某、江坡村村民侯某。对信访信息掌握不及时,尤其是对在外务工信访对象情况不清楚,未能准确研判其动态,如盐井村陈某、陈某因山林纠纷问题多次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对村干部信访举报问题处理不及时,如四清村村民向某多次举报支部书记向某问题、红岩村村民匡某多次反映村干部克扣其工资问题、雪峰村村民举报该村支部书记曾某优亲厚友、侵吞集体资产问题、2022年沈家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等,影响镇党委政府形象。二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有差距。截止2023年11月,耕地保护仅完成了目标任务的25%,耕地占补平衡完成了目标任务的59.6%,耕地恢复完成了目标任务的50%。镇党委政府对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主动执法,对非法用地行为不作为,甚至存在造假套取资金情况。如阳楼村黄上明养猪场、红岩镇景林竹木加工厂、绥宁县晟达竹木加工厂三宗用地共计6.8亩,经营多年没有办理用地手续,镇党委政府没有进行执法处罚。2020年盐井村1组村民游某拆旧复垦项目385.4平方米验收合格,实地走访发现复垦地块的单独猪牛栏没有拆除,该复垦地块没有开垦痕迹,套取拆旧复垦项目资金1.2万元。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1月1日根据镇人员调整及时调整信访稳控化解“五包一”责任人,对各类信访人员进行按照活跃程度进行分类,确保包保信访人员有相应的人员进行经常性走访与化解,同时对重点人员化解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经过持续努力2024年1月至7月县统计红岩镇信访问题5件,较2023年度县统计信访问题45件有明显下降趋势沈家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验收,农民工工资验收后已结清2.集中力量攻坚,化解信积案。2024年1月9日学习2024年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研究陈功明稳控方案,2024年1月22日研究省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2024年3月25日,2024年工作专班共计调处信访矛盾20余起,成功化解10余起,签订息访协议2起。3.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自今年开展“带着板凳进村”活动以来,红岩镇包村领导公开接访46件,通过来访人员反映情况,由包村领导带领驻村干部下沉至村、社区、院落,15月共接访群众80余人次,下沉干部102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解决群众困难26件4.提高认识,压紧压实责任。成立耕地保护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将耕地恢复工作责任到人,实现耕地恢复工作及时部署、压力及时传导、责任及时压实;5.强化保障,加快推进速度。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包片,积极联系施工队、伐树工、运输车等多方力量,一鼓作气推进耕地恢复工作。截至2024年6月23日,耕地占补平衡完成62.72亩(指标任务62.72),耕地恢复完成40亩(指标任务50亩),完成率91.13%(其中巷子村约有20亩水田还未拍照举证);针对阳楼村黄上明养猪场、红岩镇景林竹木加工厂、绥宁县晟达竹木加工厂经营多年没有办理用地手续问题,镇自然资源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目前都已同意缴纳罚款后补办相关手续,镇里正在联系测绘公司对以上3宗违法用地进行测绘,测绘完成后将按程序进行处罚并补办相关手续;经核实,盐井村1组游新生违规领取拆旧复垦奖补资金9502.4元,目前已主动退还至镇财政所。

具体问题3产业发展严重失衡。具体表现:一是产业发展失败居多。2020年红岩镇22个村的重点产业,有13个村产业发展失败:大田村投入5万种植艾叶47亩,泡桐村投入15万油茶种植100余亩,谢家村投入5万元种植石菖蒲、黄精等中药材40余亩,焦溪村投入15万元种植黄精中药材46余亩,蓼水村投入8万元种植艾叶中药材70余亩,雪峰村投入15万元油茶套种黄精45余亩,盐井村投入8万元种植蔓荆子24亩、吴茱萸10亩,稠清村投入15万种植山仓子、油茶60亩,下匡村投入15万元种植黄精50亩,陡街村投入5万元种植石昌蒲30亩、八月瓜13亩,阳楼村投入7.5万元种植黄精34亩,陡街村投入5万元种植石昌蒲30亩、八月瓜13亩,沈家村投入15万种植吴茱萸150亩,都种植失败;二是入股分红不正常。如桃坪村、四清村入股绥宁县岳桃农牧有限公司,拖欠分红款1.6万元;焦溪村入股宏华种养专业合作社,拖欠分红款0.75万元;泡桐村、石家村入股湖南雷星龙塘渔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分红0.36万元。有的甚至没有分红,如2020年,下访村将重点产业资金15万元入股绥宁县下坊唐英种养扶贫专业合作社种植吴茱萸等中药材,巷子村将重点产业资金8万元入股绥宁县盛发农庭农场种植吴茱萸40亩,桃坪村将重点产业资金15万元入股绥宁县桃坪向衍种养扶贫合作社种植牛大力等中药材60余亩,均未分红。三是引发其他综合反映。蓼水村2019年投入15万元种植70多亩艾叶,第二年因公司毁约导致艾叶大量囤积变质,造成各种经济损失30.23万元。之后,蓼水村向法院申请诉讼,官司打赢了至今仍无法执行。雪峰村2018年、2019年建设了45亩油茶基地,由于施肥不当导致油茶树苗坏死;2020年又将油茶产业基地改种黄精药材,该村支部书记曾某“三年两次使用自家挖机作业共计6.8万元”,被群众举报以权谋私。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对失败项目进行了核实调查。镇党委组织人员13个失败产业项目进行核查,大田村、泡桐村等13个村的种植项目因干旱、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苗木存活率较低,种植项目效益低且无盘活价值,不宜继续投入发展,积极谋划替代项目“另起炉灶”,积极引导扶持发展光伏发电新兴新型能源产业项目,目前已在石家、柳山、谢家、上匡、江坡、大田等村建成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2.全面摸排,举一反三。根据绥宁县《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全面核查和分类施策工作方案》,全面核查产业项目运营模式、生产现状等,建立红岩镇2024年帮扶产业项目核查精准摸排分类施策汇总、推进表,对全镇产业项目逐一制定具体推进措施。2024年1月18日和1月21日,分别制定《红岩镇产业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制度》和《红岩镇村级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要求项目所在村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本村产业帮扶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确保村级产业帮扶项目持续健康发展。3.开展各村入股分红情况大起底活动,对各村入股分红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摸清底数针对存在拖欠分红的企业、合作社下发催缴通知书,督促相关企业、合作社履行合同,按时分红到位,目前泡桐村、石家村、下坊村入股分红款已到位4.2024年6月21日,红岩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法院递交《关于请求县人民法院对红岩镇蓼水村艾叶种植项目诉讼判决执行到位的函》,积极与县人民法院对接,请求县人民法院对(【2021】湘0527民初1680号)判决书中要求湖南弘祥艾叶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欣隆种养专业合作社各项经济损失30.229776万元的判决执行到位。5.镇纪委对群众反映的村支部书记曾桂清“三年两次使用自家挖机作业共计6.8万元”及其他问题一并进行核查。经核查,雪峰村2018年种植油茶失败,油茶基本死亡,灌木丛生,当时挖机施工是按650元/亩的价格承包给向鸿与陈历荣。2020年重点产业,油茶套种黄精需重新平整土地,承包给曾桂清儿子施工,经验收35亩,价格为926元/亩,共计32410元。2023年10月29日,经巡察组与镇产业办主任蒋开雄等到产业基地实地查看,油茶与黄精种植属实,但后续管理不到位,油茶与黄精长势缓慢。经核查,群众反映曾桂清以权谋私与事实不符在核查中发现曾桂清在为其母亲操办寿宴过程中违规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27日,红岩镇纪委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具体问题4意识形态、统战、统计、安全保密、团委、反电诈等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2020年至2022年镇党委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正负面清单,没有建立监测、研判、回应机制,没有建立“三审”制度,2021年因对巷子村篮球场复垦问题处理不满意,举报人在网上重复反映了7次。二是辖区内宗教活动复杂,备案的8个宗教活动场所中,有四清村的朝阳庵、桃坪村的观音阁、盐井村的鲤鱼寺、谢家村的文昌寺、大田村的会仙寺5个宗教场所负责人均为党员。三是办公电脑保密措施不严;团委工作创新不足;统计专干流动性大;村级档案管理不规范,少数村重要合同丢失;反电诈工作宣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1月28日制定红岩镇意识形态工作正负面清单,提高全体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2.2024年2月13日经党委研究发文成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在2023年12月12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3月7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方面工作,2024年2月27日建立红岩镇意识形态工作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的意见,2024年3月12日制定红岩镇政务公开“三查三审”制度;3.2024年3月25日研究干部定岗定责,并下发关于干部定岗定责的文件,明确2名干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4.强化舆情监管力量、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安排了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督,对苗头性舆情问题积极协调处理,到目前为止2024年以来答复12345政府热线13次,有效化解舆情风险。5.2023年10月底向县民宗局提交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更换申请,截至2024年6月接到县民宗局反馈,桃坪村观音阁负责人已由向先炳更换为向觉春,谢家村文昌寺负责人已由冷通斌更换为莫增花,四清村朝阳庵负责人已由向奕全更换为刘美凤,大田村会仙寺的负责人已由杨文轩更换为向带贞,四个场所所涉及的党员负责人已经全部更换到位;盐井村鲤鱼寺近两年来因无人员管理,没有宗教活动开展,也无人前往烧香拜佛,经盐井村村支两委与鲤鱼寺理事会成员商议决定取消该宗教活动场所,当前已向县民宗局提交注销申请,按要求走注销流程。6.通过落实好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了镇党委政府的政治站位,更好的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管理,引导宗教界人士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阐释教义教规,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7.通过每月开展宗教常态化检查,及时掌握了宗教场所的活动动态,确保了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也使镇、村两级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引导宗庙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落实好中央宗教督查整改各项工作。8.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管理,确保党员干部能够更加准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水平。9.2023年10月28日,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对所有干部再次提出保密工作要求,特别是要求所有工作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口令,并不定期检查各办公室电脑设置开机口令情况,通过培训学习、开展督查指导等措施,加强了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措施,提升了干部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10.镇团委在2024年2月20日制定了2024年志愿服务活动方案,联合其他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禁毒、反电诈、防溺水、利剑护蕾、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植树等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工作形式、内容得到了丰富、内生动力得到提升;11.在2024年3月25日研究干部进行分工时,要求统计专干非人事调动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作调整,保持了统计专干的稳定性,本次干部分工未对统计专干做调整;12.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并在2024年5月10日印发了《红岩镇村级档案收集制度》,各村在2023年10月已明确了专人负责管理本村档案,原则上由村级党(总)支部副书记担任,没有配备副书记的,指定一名领取财政待遇的党(总)支部委员担任,并在2023年10月28日开展了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下村时再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对各村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提升了各村档案管理的能力,2024年1月1日,红岩村礼堂的租赁合同已签订,2024年1月1日,盐井村游家山、矮子山、道姑庵等山塘的管理合同也签订到位;13.提高全民反诈意识,2024年1月26日红岩镇党委召开党委会部署反诈工作,要求各包村领导及驻村干部每月上户宣传;2024年3月7日制定《红岩镇“无诈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24年5月1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我镇禁毒反电诈宣传广场事宜,并于月底建成完工;2024年6月我镇反电诈工作考核在全县排名第五。红岩镇党委政府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所反馈涉及意识形态、统战、统计、安全保密、团委、反电诈等工作的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下一步,红岩镇党委政府将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意识形态、统战、统计、安全保密、团委、反电诈等工作的规范开展,并长期坚持,抓好整改成效巩固。

具体问题5一是重大事项研究讨论不充分。2020年度考核、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脱贫攻坚普查优秀工作者”评选,主要领导先提议具体名单,其他班子成员表示附和同意。各村“四议两公开”会议普遍存在党员人数、群众代表人数未过半情况,有的村记录存在造假嫌疑,如红岩村2022研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蓼水村2022年研究项目建设。二是警示教育不足。2022年部分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2020年至2023年该镇共有2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警示教育不够,一些村干部“小节”问题突出,如2022年雪峰村支部书记曾某的母亲80 大寿,没有按程序进行申报;红岩村支部副书记王某作风蛮横,群众反映较大。三是清廉单位建设开展不扎实。各村清廉单位建设落实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清廉建设文件,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资料缺失,对清廉单位建设内容不清楚,清廉单位宣传氛围不浓,村民院落无清廉文化宣传图片标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2023年12月29日,召开镇党委会、研究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出台《红岩镇重大事项研究方案机制》的通知,主要领导对镇里“重大”事项及讨论程序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避免出现主要领导先提出具体名单,其他班子成员表示附和同意的情况发生,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2.强化制度实效。2024年3月29日组织镇党委班子专题学习《红岩镇重大事项研究方案机制》的通知,有效推进制度落实,防止“家长制”“一言堂”和少数人“借用集体集中之名,行少数人集中之实”,更加规范权利运行,2024年1月3日研究乡村振兴考核人员安排,书记末位表态。

3.加大村级“四议两公开”监督指导。经调查组核实红岩村、蓼水村“四议两公开”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党员、群众代表人数未过半,部分会议签到表有代签现象。2023年1月23日,由包村领导及驻村干部对红岩村支部书记唐德明、蓼水村黄先华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出台红岩镇《关于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监督”工作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相关程序。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3年度述职述廉述德中班子成员均已对照分管工作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5.定期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10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干部及警示教育,2023年12月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绥宁县纪委4起通报。2024年1月12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全体干部学习、省市“约法三章”和县委八项规定。2024年1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县纪委2024年春节期间工作提示,2024年4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各村书记、第一书记、机关全体党员,开展党纪学习专题会议。通过常态化的警示教育培训,引导干部职工要依规办事,在业务受理和经办中,始终做到讲政治、守规矩、自觉接受监督,时刻绷紧法纪之弦,任何时候都不越底线、不碰红线。6.加强村干部管理。2023年9月13日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学习《干部管理规定》。2024年4月9日在对村督查中发现部分村干部值班不正常,4月10日镇纪委对相关村进行通报。2023年12月21日镇纪委给予王友权批评教育,2023年12月5日红岩镇纪委对曾桂清予以立案调查,红岩镇纪委2023年12月27日对曾桂清给予诫勉谈话处分。通过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现各村能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同时2023年村干部立案人数4人,2024村干部立案1人同比下降75%。7.强化监督管理。制定红岩镇谈心谈话方案,2023年12月红岩镇党委书记对各班子人员及相关站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镇纪委对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将“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落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8.扛牢清廉单位建设主体责任。出台《红岩镇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廉村居“廉情预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通过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利运行,强化民主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9.强化理论学习和宣传力度。2023年2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村干部学习清廉建设相关制度。同时打造红岩镇政府清廉文化长廊、办公楼更新清廉家风宣传栏。各村设立清廉建设宣传栏,我镇扎实开展清廉建设,注重将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贯穿于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全面聚力移风易俗,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扎实推动党风政风民风向上向善持续向好。

具体问题6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往来账簿不及时处理。截止至2023年6月,红岩镇政府财务账上有1960.48万元往来账未处理,涉及多名镇村干部近40万元,如原红岩镇武装政法委员贺某已调离了该镇3年时间,至今还有6万元借款未归还,红岩村原支部书记关某借款1000元还摆在账上。二是丢失财务账薄。红岩镇政府丢失镇工会2018年、2020年会计账薄,丢失泡桐村2011年会计账薄。三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红岩村2021森林公园建设款12万元、扶贫项目小额基础建设24.1万元,2023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8万元,无“四议两公开”资料、工程前后照片;盐井村2021年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劳务工资9.59万元、防汛抗旱物品0.6万元未开具正式发票;蓼水村2020年美丽乡村绿化项目24.64万元使用销售方发票报账,2020年小额基础设施项目、2021年塘家寨口耕田和口荒日使用机械加油发票报账;谢家村2020年南湾组道维修工程未签订施工合同,文体广场项目10万元未开具工程发票。巷子村2020年自主产业8万元、陡街村5万元入股种植产业,以借条形式借出至今未报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往来款项清理,已核销往来款12034746.36元。贺璟还款68950元。镇干部刘剑食堂开支报账255623元,镇干部黄正午报账126094.65,游延森报账125820元,游延森还款18164.48元,对镇干部往来款全部清算到位。2.找到2020年工会票据并装订,2024年4月12日对杨志喜进行了谈话教育。3.2023年11月2日组织进行了村书记,村报账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村级干部的财务管理水平。4.红岩村2021森林公园建设款12万元、扶贫项目小额基础建设24.1万元,2023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8万元,补齐了“四议两公开”资料、工程前后照片;盐井村2021年小额基础设施建设劳务工资9.59万元作了情况说明、补防汛抗旱物品5966元已开具正式发票;谢家村2020年南湾组道维修工程未签订施工合同、文体广场项目10万元未开具工程发票等问题作了情况说明。巷子村2020年自主产业8万元、陡街村5万元入股种植产业已报账。

具体问题7“三资”管理不到位。一是资金监管不当。很多村重点产业资金入股没有按协议正常分红,有的村甚至没有分红,很多村重点产业资金入股没有按协议正常分红,有的村甚至没有分红2021年红岩村村干部违规领取会议误餐补助和误工补贴,将工作经费作为补助造表发放;2021年至2023年礼堂租金2.4万元未开具往来收据,2022年收取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堆放费不开具票据。泡桐村 2021年、2022年生态林补贴款共计40.48万元滞留账上;]二是资产管理不周。2020年投资100万元建设的红岩村集贸市场被长期闲置。谢家村 2020年购置的电脑未记入固定资产。蓼水村原税田村村部长期闲置,原下村村部存在安全隐患,落水洞二级水库坝底三处渗水。沈家村砂子塘山塘 2023年6月汛期被大水冲毁,导致周边农田无法灌溉,且存在安全隐患。三是资源管护不力。红岩村礼堂2021年至 2023 年租赁无合同。盐井村办公地点多次搬迁,致园艺场承包合同丢失,同时游家山、矮子山、道姑庵等山塘无管理合同。大部分村级产业因后续管理管护不力,杂草丛生,没有发挥应有经济效益,如雪峰村的油茶、黄精产业,盐井村的油茶产业,蓼水村的油茶、叶产业,下匡村吴茱萸产业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2月制定了整治方案,开展各村入股分红情况大起底活动,对各村入股分红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摸清了底数;针对存在拖欠分红的企业、合作社下发了催缴通知书,督促相关企业、合作社履行合同,按时分红到位目前泡桐村、石家村、下坊村入股分红款已到位。2.2021年红岩村村干部违规领取会议误餐补助和误工补贴已全部收缴退回;经调解,泡桐村生态公益林矛盾纠纷得到化解,2021年、2022年生态林补贴款 399800 元已支付到位。3.开展了闲置固定资产清理,想方设法盘活闲置资产。红岩村集贸市场已纳入《绥宁县农贸市场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编制农贸市场续建工程项目概算和预算;落水洞二级水库、沈家村砂子塘山塘安全隐患问题,已向县农水局申请立项改造资金进行维护。开展了“三资”清理工作回头看,督促各村进一步进一步完善“三资”台账该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4.进一步完善红岩镇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红岩镇村级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各村规范档案管理,积极找回遗失合同资料,红岩村礼堂已补签租赁合同,2021年-2023年租金已入村帐;盐井村游家山、矮子山、道姑庵已经补签了管理合同,因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签订跨越时间长,牵涉面宽,尚未完全归集到位该问题仍在持续整改中。5.制定出台了红岩镇村级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红岩镇村级经营性资产运营制度,加大了对村级产业资产的管护力度,同时加大对村干部的培训力度。

具体问题8项目建设把关不严。具体表现:一是文峰山休闲公园建设存在虚报。经审计现场勘验,投资12万元建设的红岩村文峰山休闲公园,将游步道建设建成了毛坯路,文峰塔塔基周边红砖铺地、踏步(蹬)道、粉刷踏步等,总计定额配合比分析材料用量需材料红砖8000多块、砂子4.78m3、水泥3.7吨、碎石5.0m3,与验收单中材料红砖11000块、碎石86吨、水泥7吨、混泥土32吨等存在较大差距,且二次用马驮运费用、民工工资存在虚报。红岩村支部书记、法人代表唐德明存在不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招投标合同,随意更改文峰山休闲公园建设内容,重要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发票凭证等不亲自把关,没有按相关文件精神及合同约定对文峰山游步道建设进行初检,违规支付项目资金等责任。二是雪峰村林道建设套取项目资金。上世纪90年代末,原袁家村7组村民自发修建了自袁家村至鸟及冲长1KM、宽3米多的道路,多年通行路面比较宽实。2022年,雪峰村支部书记曾桂清将此道路稍作修整,以新建林道进行验收。三是谢家、沈家高标准农田建设严重超时。两项目于2022年4月开始修建,协议合同约定3个月完工,截止至巡察结束还没有完工验收。沈家村高标准农田道路实际测算只有1237米,还差248米没完成,另有38米长路段两边没有砌浆石。谢家村高标准农田道路没有压实,水渠未完全挖通。四是蓼水村两水泵房建设、验收内容不符。经审计现场勘验,蓼水村太平山水泵房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要求施工,实际施工做法为在原块石基础上加高砖砌基础1.4m高,浆砌块石基础未做;160PE管未做;15KW备用电机未购置,价格0.8万元。蓼水村税田水泵房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要求施工,过河电线完工长度与结算长度不符;15KW备用电机未购置,价格0.8万元;多支付0.153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镇纪委对文峰塔公园休闲项目进行了核查,由于2022年年初,绥宁县道德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宝塔山开发民俗康养项目,改变了原有现状,项目工程量已无法进行准确核实。但红岩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唐德明,在文峰塔休闲公园项目更改项目施工内容时,未组织重新进行招标和“四议两公开”,未组织重新签订施工合同,项目施工中未对项目进行监管,项目完工后未按要求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项目工程款支付时委托王友权代签,对项目资料未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对项目建设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其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12月11日,给予唐德明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12月21日,对红岩村支部副书记王友权给予批评教育。2.镇纪委、镇林业工作站组织人员对该林道建设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了核实,该竹林道建设项目经雪峰村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由向鸿承包实施,并于2022年10月8日通过验收,经核实没有发现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但曾桂清在为其母亲操办寿宴过程中违规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27日,镇纪委对其予以诫勉谈话处理。3.镇党委组织工作人员对谢家、沈家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施工方进行对接,要求其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及验收,现在两村辖区内项目已全部完工,同时对道路未压实,水渠未挖通情况也同步整改到位。2023年12月21日,沈家村、谢家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由县农水局组织竣工验收,并已拨付一半款项。谢家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经全线完工,路面压实到位,水渠已经完全挖通。4.镇党委组织专业人员对廖水村水泵房项目建设进行了重新核实,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已责令施工方返工重做,确保按计划完成后重新核算了工程量,2023年9月28日,督促施工方退还工程款16000元。5.整章建制,2024年5月10日,制定出台《红岩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微小项目的监管力度。

具体问题9自来水建设群众意见大。一是选址不科学。2017年谢家村自来水项目建设投资100万元,但由于自来水源头选址不合理,导致水量很小,时有时无,群众意见很大。之后,2021年至2023年,县财政三次安排资金70万元对自来水进行改造提质,但都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自来水水质差。盐井村自来水泥土含量高、水质差,储水池出水口经常被沉淀物堵塞,加之管道老化漏水严重,导致经常性缺水。三是统筹安排不够。蓼水村一直没有统筹安排自来水建设,该村税田、太坪两片区农户自建自来水水量小。该村下村片区6个组500多群众争抢井水,一口很小的水井里安装86根简易抽水管,群众饮用水困难。四是自来水管线多不易管理。红岩村村民自建了6-7支自来水,但因水源不同、出资不同,使用对象也不同,村内自来水管线到处填埋,不便于水资源统一使用管理,并影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全面完善谢家村自来水供水系统。目前在陡街村曾家片新增了深龙坑、志木坝2处水源点,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在谢家村三个片区(含安置点)设置独立的子网型供水系统。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利用2023年上级下拨的整改资金余款(18万元),进一步完善谢家村的自来水建设,力求更好地解决村民用水问题。目前,谢家村自来水提质改造项目已完工,供水正常,群众满意。2.积极化解各方矛盾,维护供水系统和社会稳定。2023年12月,镇里组织谢家村、陡街村村支两委及相关村民代表,双胞胎企业代表在谢家村村部进行水源问题协调。经协调,三方达成统一意向,陡街村、谢家村将共同使用水源,双胞胎企业将严控地下取水总量。3.加强管理,确保水量水质正常。谢家村建立了管水员制度及水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将选聘一名专门的管水员进行水费收缴及日常管网维护。4.对盐井村自来水项目进行提质改造。2023年10月新建一个净水池,更换自来水管道,目前项目已完工,盐井村自来水水质差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统筹推进找水源。蓼水村已从焦溪村3组新接一根自来水管到下村片区,目前已解决11户53人供水不足问题,后期将对焦溪村水源进行扩容,对供水管网进行完善;6.初步规范了红岩村自来水管理秩序.红岩村自来水提质改造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完工并通过镇初步验收,相关配套管网已重新布置,自来水管理混乱的问题已解决。

具体问题10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没有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0年至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内容雷同。二是对村级党建工作督促不到位。村级党建工作宣传氛围不浓,阵地建设落后。红岩社区.下匡村未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竹溪村.阳楼村没有将意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统筹推进,强化指导。2024年1月,红岩镇党委印发《红岩镇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统筹部署、扎实推进2024年党建工作。4月,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和下发文件要求,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下发《基层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1-4月下发工作提示4个。2.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2月,红岩镇党委组织召开全镇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有效提升了各村党建专干的业务能力;1-5月,红岩镇每月下发主题党日活动提示和方案,加大对基层党建指导力度;4月1日,湖南日报新媒体报道《绥宁县红岩镇:强化阵地建设 打造基层战斗堡垒》,有力宣传了红岩的阵地建设工作成效。3.2024年1-4月份,红岩镇竹溪村、阳楼村、红岩社区、下匡村等各村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计划,党建工作的年度常规动作更加规范。

具体问题11组织生活不严谨。一是2020年至2022年,镇党委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记录不完备,会前准备不足,讨论不充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二是对村级党组织生活指导不够。有的村级党组织生活会照搬照抄,批评与自我批评部分互评人数未达到参会人数,如红岩社区、柳山村、雪峰村、上匡村;有的村级党组织生活会无签到表和组织生活会图片,如大田村、沈家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1月以来,红岩镇党委加强了对各村党建资料进行核查和指导,各村对党建资料的建立和归类整理更加规范;1-5月,党建办每月下发了党建工作提示和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内容涵盖主题党日的时间、主题、活动方式、学习内容、党课内容范围、教育片内容参考、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等,主题党日内容更加扎实;2.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20日-30日,红岩镇红岩社区、柳山村、雪峰村、上匡村、大田村、沈家村等23个村和社区相继召开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镇党委、各包村领导到各村进行了督导,各村的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更加充分,相互批评更加到位,会议开展更加规范,基层党建资料更加完善。

具体问题12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薄弱:一是村干部履职不正常。目前该镇村干部岗位空缺2人。盐井村、蓼水村后备干部不参与村级事务管理。蓼水村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纪较大。二是评优评先过滥。该镇23 个村(社区)共有村“两委”干部113 人。2021年该镇“七·一”评选优秀共产党、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村支部、先进基层党支部、十佳离任村干部共计126名。有的“优秀”“先进”缺乏代表性,如巷子村唐某2003年11月因犯抢劫罪被绥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红岩村副书记王某2020年2月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镇党委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江波村原村支部书记向某牵涉多个信访问题。三是村干部素质普遍不高。在管理村级事务上信心不足,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上缺乏创新意识,在处理突发事件和信访矛盾上缺乏政策法律知识,如镇村干部应急处理岩井学校学生突发死亡事件反应较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补齐配强村两委班子。2024年1月29日,在镇党委的全程监督下,江坡村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向清华同志为江坡村党支部委员,支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李显煌同志为江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至此,红岩镇村干部岗位空缺已补齐,《绥宁县红岩镇2024年村(社区)两位干部花名册、固补干部花名册》人数为114名。2.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2024年3月18日,镇党委对履职不力的村党组织书记陈立江、黄先华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村干部管理制度。2023年3月、7月,镇党委评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共产党7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1人、十佳村支部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2024年初,红岩镇印发《红岩镇重大事项研究方案机制》、《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管理,有效防范了干部管理风险。3.加强培训。2024年3月18日,红岩镇组织召开2024年度村干部基层党建业务培训班,各村书记和党建专干参加。培训有力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2023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357万元。

具体问题13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加紧寻找水源,全面完善谢家村自来水供水系统。目前在陡街村曾家片新增了深龙坑、志木坝2处水源点,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在谢家村三个片区(含安置点)设置独立的子网型供水系统。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利用2023年上级下拨的整改资金余款(18万元),进一步完善谢家村的自来水建设,力求更好地解决村民用水问题。目前,谢家村自来水提质改造项目已完工,供水正常,群众满意。2.积极化解各方矛盾,维护供水系统和社会稳定。2023年12月,镇里组织谢家村、陡街村村支两委及相关村民代表,双胞胎企业代表在谢家村村部进行水源问题协调。经协调,三方达成统一意向,陡街村、谢家村将共同使用水源,双胞胎企业将严控地下取水总量。3.加强管理,确保水量水质正常。谢家村建立了管水员制度及水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将选聘一名专门的管水员进行水费收缴及日常管网维护。

具体问题14市里“三资”管理清查问题整改情况。市“三资”清查小组对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共查出问题621条,整改共437条,还有184条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2024年2月制定《红岩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由包村领导负责,村支部书记抓落实,目前621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定期盘点。明确资产的登记、保管、维护和处置等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加强对村干部的“三资”管理制度及报账制度的培训和学习。组织专题培训课程,提高村干部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4.每季度按时向全体村民公布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和明细,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回应村民关切的问题和建议,增强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具体问题15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全面核查情况。组织专人对9.045万元问题情况进行核查。2.告知相关人员并发送催款通知,全力催收。3.加强与审计局联络对接。及时向县审计局报送整改资料。4.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程序,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业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进行,不凭主观判断,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巩固巡察成果,扩大成果运用范围,加强对巡察整改的跟踪调度,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考核和意识形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巡察问题整改跟踪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类似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与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强化督查督导,提高整改成效。由镇纪委通过督查、抽查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要严肃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一边搞整改、一边依然顶风违纪行为要“零容忍”,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红岩镇党委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奋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760052

中共红岩镇委员会     

202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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