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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绥宁县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教育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规章。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和教材建设有关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学校服务、为教师服务。
2、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乡镇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做好教育布局的摸底、计划申报工作。
4、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各项教研教改及其他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6、负责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以及国防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稳定工作。
7、依照《预算法》管理和使用本部门教育经费,做好基础教育、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8、抓好学生食堂,落实好学生营养餐工作和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9、管理全县学生资助和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工作。
10、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的要求组织、指导全县的各级招生考试工作;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1个,分别为绥宁县学生服务中心、绥宁县教育保障中心、办公室、督导室、民幼股、教育股、计审股、监察室、政工股、扶贫办、平安办。本部门共有编制数3316人,实有人数198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绥宁县教育局,2、绥宁县教研室,3、绥宁县电教仪器站,4、绥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5、43个学校:绥宁县教师进修学校、绥宁县李熙桥镇白玉学校、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枫香学校、绥宁县长铺镇第二小学、绥宁县长铺镇第三小学、绥宁县长铺镇第一小学、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朝仪学校、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党坪乡学校、绥宁县第二中学、绥宁县李熙镇学校、绥宁县第十中学、绥宁县第五中学、绥宁县第一中学、绥宁县东山侗族乡学校、绥宁县鹅公岭侗族苗族乡学校、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枫木团学校、绥宁县关峡苗族乡学校、绥宁县河口苗族乡中心小学、绥宁县红岩镇红岩学校、绥宁县红岩镇桃坪学校、绥宁县红岩镇盐井学校、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黄桑坪学校、绥宁县黄土矿镇学校、绥宁县金屋镇学校、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联丰学校、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乐安学校、绥宁县麻塘苗族瑶族乡联民乡学校、绥宁县绿洲中学、绥宁县麻塘苗族瑶族乡学校、绥宁县民族小学、绥宁县民族中学、绥宁县实验中学、绥宁县水口乡学校、绥宁县唐家坊镇学校、绥宁县特殊教育学校、绥宁县瓦屋塘镇学校、绥宁县武阳镇学校、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学校、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绥宁县河口苗族乡竹舟江学校、绥宁县思源实验学校、绥宁县城关幼儿园、绥宁县芙蓉学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91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911.5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0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3相比,教师待遇补差增加1023万元,教师人才津贴专项配套873万元从县级本级财政列入县教育局,教育专项配套支出1420万元从县级本级财政列入县教育局。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91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万元,教育支出32,99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5.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0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3相比,教师待遇补差增加1023万元,教师人才津贴专项配套873万元从县级本级财政列入县教育局,教育专项配套支出1420万元从县级本级财政列入县教育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91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万元,占0.03%;教育支出32,994.84万元,占8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8.2万元,占8.6%;卫生健康支出1,769.1万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2,615.1万元,占6.3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42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485.2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督导、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名师奖励、青少年活动中心维修,办公费、教育基金会工作、教育基金会专项、职业教育专项、高考目子监控租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校车管理,督学责任区工作。市级教育专项配套资金。学生军训等方面;学前教育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等方面;小学教育支出4,983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待遇补差及教师体检经费等方面;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45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以及民办教师困难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1,749.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74.13万元,增长2,226.5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仅含本级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是包含了各二级机构以及学校的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5万元,主要是上年度二级机构做了0.5万元公务接待费,根据财政预算各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教育局做了2万元因公出国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不需因公出国,减少此项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教师表彰大会等会议,人数1200人,内容为内容为优秀教师、优秀校长表彰;培训费预算11.01万元,拟召开教务主任培训、总务主任、会计培训,人数2000人,内容为教务主任业务培训、财务知识培训及工程业务知识;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911.52万元,基本支出33,426.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7,485.2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