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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违规线索获取能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现将绥宁县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内容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4年5月至12月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问题。 (二)中小学违规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各类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问题。 (三)中小学学生食堂和校外配餐违规招标采购、克扣伙食标准以及收支管理不规范、信息公开公示不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中小学校管理人员在招生、录取、分班等环节违规违纪,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 (五)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学校招生、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 (六)违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克扣、挪用、挤占、截留等问题。 (七)学校食堂和食材违规招标、违规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大宗食材招标走形式以及在食堂物资采购中收取回扣,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八)校领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力,对食品采购、加工、留样、定价等关键环节监督走过场、检查走形式等问题。 (九)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擅自调高食堂饭菜价格、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饭菜“质次价高”问题。 (十)全县教育领域其他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 三、举报方式及要求 可以采取寄信、邮箱、电话、实地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提倡、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要确保举报问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举报的问题提供相应证据,以便调查取证。 四、举报途径 (一)寄信举报:湖南省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3号绥宁县教育局1302室纪检监察室收(邮编:422600); (二)邮箱举报:864774377@qq.com; (三)电话举报:0739-7608531,法定工作时间内拨打; (四)实地举报:湖南省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3号绥宁县教育局1302室。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如实反映、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绥宁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