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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绥宁县长铺镇第三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94万元。
2.资格要求
2.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招标代理资质(营业执照加盖 公章)。
2.2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附件2)格式提供招标 代理服务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2.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 与选取活动(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2.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 明(近六个月)。
2.6项目负责人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2.7竞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服务内容
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入窗申报、项目挂网、项 目澄清、组织项目开标、办理中标通知书等与项目招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4.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3.8 万元。
5.报名事项
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 年 9 月 18 日 18:00 时前在 绥宁县长铺镇第三小学综合楼二楼行政会议室 报名参与选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不得再参加选取。
6.选取地点、时间及要求
本次选取活动定于2024 年 9 月 19 日 9:00 时在 绥宁县发改局二楼会议室 正式选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现场参与者, 视为放弃参加选取资格。
联 系 人 :于大元
联系电话 : 13873967902
绥宁县长铺第三小学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