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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民政局各股室工作职责
文件名称: 绥宁县民政局各股室工作职责
索引号: 4305270003/2019-0026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内设机构 公开责任部门: 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1-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27 有效期:
 办公室职责
  政务方面负责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和本局的指令文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收发文件,并处理、传阅、催办、立卷、归档;负责草拟文件,制发公文,审阅修改全局性的年度计划、汇报材料、总结报告;负责各类文件的打印;负责印章管理及信访、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优化经济环境、保密、档案室工作;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记录;负责宣传、通讯报道、调查研究和文体活动;负责政绩考核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全局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工作、行政监察工作;按照上级和本局有关规定做好从事调配、职称评审和在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事务方面负责来客来访的接待礼仪活动;负责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基建管理、基建维修、卫生绿化,安全保卫、房产物资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安排负责党组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活动的筹备工作,做好对决策事项的落实催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室职责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分配下达上级下拨的民政事业专款,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救灾救济股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灾;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负责指导乡镇对农村“三无”老、残、幼群体实行社会救助,保障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敬老院的管理。
  优抚安置股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政策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具体负责优抚对象优待金统筹和城镇退伍兵待分配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承办、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和县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具体负责报批和调整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体协调军地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双拥工作的政策、规章,指导基层双拥工作,总结、交流双拥经验,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宜。具体负责全县城乡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交接、档案审查和安置工作;承办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协调服务工作。
  基层政权股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及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社团管理办公室(挂靠基层政权股)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社团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县地名管理办公室(挂靠基层政权股)主要职责
  贯彻并监督执行关于地名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本地区地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地名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推广和监督标准地名使用;组织和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建立健全地名档案、开展地名咨询,组织地名书刊的编辑出版;开展地名学理论研究,总结和推广地名科研成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乡、镇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勘界成果资料的整理、保管、边界线界桩维护。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
  社会事务股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殡葬数据统计,对违法殡葬行为进行查处,推行移风易俗;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负责婚姻登记工作。
  双拥办公室职责
  双拥工作办公室是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研究有关双拥政策、规定、规划和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落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双拥工作任务;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掌握全县双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带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3、参与县重大双拥活动的组织,督导各乡、镇落实拥军工程,协调驻绥部队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公益事业建设、抢险救灾、扶贫济困、军民共建等爱民工程;4、组织全县双拥工作会议、表彰会议和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任会议、成员单位联络会议等;5、协调军地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督导双拥政策和法规的落实;6、开展双拥宣传和理论研究,指导各乡、镇和驻军开展国防教育的双拥宣传教育工作;7、宣传双拥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基层双拥工作开展;8、组织指导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的开展,负责向省、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年度工作;9、组织协调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军民矛盾纠纷;10、完成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双拥办公室交办事项。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省、市、县优待老年人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拟全县老年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兴办老年公益事业,开展敬老助老服务活动,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具体负责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具体负责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费发放。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婚姻管理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和文明婚俗;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夫妻关系证明、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负责对婚姻介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婚姻档案管理。
 办公室职责
  政务方面负责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和本局的指令文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收发文件,并处理、传阅、催办、立卷、归档;负责草拟文件,制发公文,审阅修改全局性的年度计划、汇报材料、总结报告;负责各类文件的打印;负责印章管理及信访、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优化经济环境、保密、档案室工作;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记录;负责宣传、通讯报道、调查研究和文体活动;负责政绩考核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全局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工作、行政监察工作;按照上级和本局有关规定做好从事调配、职称评审和在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事务方面负责来客来访的接待礼仪活动;负责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基建管理、基建维修、卫生绿化,安全保卫、房产物资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安排负责党组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活动的筹备工作,做好对决策事项的落实催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室职责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分配下达上级下拨的民政事业专款,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救灾救济股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灾;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负责指导乡镇对农村“三无”老、残、幼群体实行社会救助,保障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敬老院的管理。
  优抚安置股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政策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具体负责优抚对象优待金统筹和城镇退伍兵待分配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承办、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和县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具体负责报批和调整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体协调军地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双拥工作的政策、规章,指导基层双拥工作,总结、交流双拥经验,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宜。具体负责全县城乡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交接、档案审查和安置工作;承办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协调服务工作。
  基层政权股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及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社团管理办公室(挂靠基层政权股)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社团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县地名管理办公室(挂靠基层政权股)主要职责
  贯彻并监督执行关于地名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本地区地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地名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推广和监督标准地名使用;组织和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建立健全地名档案、开展地名咨询,组织地名书刊的编辑出版;开展地名学理论研究,总结和推广地名科研成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乡、镇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勘界成果资料的整理、保管、边界线界桩维护。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
  社会事务股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殡葬数据统计,对违法殡葬行为进行查处,推行移风易俗;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负责婚姻登记工作。
  双拥办公室职责
  双拥工作办公室是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研究有关双拥政策、规定、规划和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落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双拥工作任务;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了解和掌握全县双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带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3、参与县重大双拥活动的组织,督导各乡、镇落实拥军工程,协调驻绥部队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公益事业建设、抢险救灾、扶贫济困、军民共建等爱民工程;4、组织全县双拥工作会议、表彰会议和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任会议、成员单位联络会议等;5、协调军地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督导双拥政策和法规的落实;6、开展双拥宣传和理论研究,指导各乡、镇和驻军开展国防教育的双拥宣传教育工作;7、宣传双拥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基层双拥工作开展;8、组织指导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的开展,负责向省、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年度工作;9、组织协调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军民矛盾纠纷;10、完成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双拥办公室交办事项。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省、市、县优待老年人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拟全县老年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兴办老年公益事业,开展敬老助老服务活动,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具体负责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具体负责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费发放。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婚姻管理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和文明婚俗;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夫妻关系证明、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负责对婚姻介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婚姻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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