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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
为切实抓好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效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绥宁县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内容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专项整治排查时间:
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23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贪污冒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问题。
(二)是否存在监护人、委托照料人代为保管卡折和领取救助金但未按要求签订委托协议和备案,是否存在“领钱不给”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申办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
(四)是否存在新进对象抽查、在保对象年审抽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问题。是否设立和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存在接听不及时、解答不规范、处置不妥当的问题。
(五)是否存在每月未按要求对新进对象和在保对象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39-7611489。
(六)是否存在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信访矛盾化解不力等问题。
(七)是否存在养老服务领域欺诈、欺老虐老问题。
(八)是否存在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
(九)是否存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不到位问题。
(十)是否存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长期不整改、漠视食品安全问题。
(十一)是否存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感染儿童等服务对象应保未保、违规保障问题。
(十二)是否存在对困境儿童走访关爱不到位,导致监护缺失问题。
(十三)是否存在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比对不及时、不精准,“应退未退”问题。
(十四)是否存在应对极端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不精准、不到位问题。
(十五)是否存在殡葬基本服务不规范、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偏高问题。
(十六)是否存在殡葬领域公益属性彰显不够问题。
(十七)是否存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假借乡村振兴名义违法募集、套取资金问题。
(十八)是否存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违反互联网公开募捐相关规定,擅自发布募捐信息,从事牟利敛财问题。
(十九)是否存在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问题。
(二十)是否存在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过高等问题。
(二十一)是否存在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重等问题。
(二十二)是否存在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二十三)是否存在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铺张浪费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及要求
可以采取寄信、电话、实地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提倡、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要确保举报问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举报的问题提供相应证据,以便调查取证。
(一)寄信举报:湖南省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22号绥宁县民政局203室办公室收(邮编:422600);
(二)电话举报:0739-7611489,法定工作时间内拨打;
(三)实地举报:湖南省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22号绥宁县民政局203室或将相关情况填写清楚投放至民政局一楼群众监督举报箱。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如实反映、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我们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绥宁县民政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