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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福利彩票
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7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1万元,市县分成彩票公益金114.02万元。我县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坚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分配原则,重点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着力服务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5万元。支持我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多种类的康复项目,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更好融入社会,减轻家庭负担。
2.儿童类服务项目2万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安排资金2万元,对已满18周岁的孤儿且在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每学年1万元进行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顺利进入社会。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1万元。安排资金31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营,有效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水平。
2.社会公益类项目10万元。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了村级服务中心的空间布局,改善村级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满足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生活便利性,提升乡村整体形象。
(三)市县分成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5.02万元。①安排资金36.58万元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营;②安排资金28.10万元用于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③安排资金18万元用于新建养老护理型床位,新增护理型床位60张;④安排资金22.34万元用于特困人员服装购买。
2.社会公益类项目9万元。安排资金9万元用于乡镇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建设。
绥宁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