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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绥宁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4〕71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拟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绥宁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3个,承担绥宁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二、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训机构或其他社会培训机构(需具备涉农培训资质,且从事过农民培训2年以上);
(二)具备先进的教学、实训条件和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
(三)具备较高素质的涉农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与业绩;
(五)自愿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六)近三年内无培训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
(二)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教学方案、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方案、档案管理安排等);
(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一)机构报名。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不接受邮寄材料,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绥宁县农业农村局206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绥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
(三)现场考察。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机构进行现场考察,了解机构的办学情况、师资力量、教学实施等情况。
(四)终审评选。按照综合评定结果,评选出绥宁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县级培训)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东平 联系电话:0739-7611829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