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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件名称: 2024年度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144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4-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4-08 有效期: 长期

2024年度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上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计划,具体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和留学人员来绥(回绥)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组织实施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统计信息股、党建办)、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政工股)、行政审批与法规股(劳动关系与农民工工作股、信访维稳股、12333咨询服务热线)、就业促进与工伤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管理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4人,实有7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4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4.6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4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就业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44.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49.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就业资金纳入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44.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9.21万元,占96.65%;卫生健康支出42.38万元,占1.23%;住房保障支出73.04万元,占2.1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94.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5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社保经办、档案管理、事业单位干部招考、劳动监察仲裁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5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就业帮扶车间奖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164.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52万元,增长49.54%,主要原因是因为全县性的公用经费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1次人社工作总结与部署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全县人社工作的总结与部署;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44.62万元,基本支出994.6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4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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