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清华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驻村结对帮扶和考核考评、老干、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工会、办事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被征地农民社保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与法规股(劳动关系与农民工工作股、信访维稳股、12333咨询服务热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分管领域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
工作简历:
1987.09--1989.07湖南省衡阳市财政会计学校财政专业学生
1989.07--1990.03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关峡乡财政所干部
1990.03--1990.12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李熙桥镇财政指导站干部
1990.12--1995.03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枫香乡财政所干部
1995.03--1998.11湖南省部阳市绥宁县财政局干部、综合计划股、企业财务股、预算股副股长,(1994.09-1997.06在湖南教育学院高师函授政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11--2003.10 绥宁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基本建设股股长。
2003.11--2009.02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2009.02--2021.02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审计局副局长
2021.02--2021.12湖南省绥宁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委副主任提名人选
2021.12--至今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