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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于2019年3月成立,由原绥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站、绥宁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绥宁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站整体并入组成,是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名,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服务部、基金账务部、参保登记部、个人账户管理部、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待遇支付部、职业年金部、风险内控与稽核部。
主要职责:
绥宁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定经办管理办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外待遇的经办和给付工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稽核工作。
三、负责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
四、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数申报、基金归集、经办工作。
五、承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及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
六、承担参保对象待遇标准的确定和给付;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承担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相关事务和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八、承担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和公共信息查询服务。
九、参与企业改制、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作。
十、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有关社会养老业务咨询和信息查询,承担相关业务的信息公开、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人社局办公楼四楼
负责人: 陈建武
工作电话:0739-7611048 0739-76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