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关于李新燕等九名同志公益性岗位备案公示
文件名称: 关于李新燕等九名同志公益性岗位备案公示
索引号: 4305270003/2024-0151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8-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8-20 有效期: 长期

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环卫所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李新燕等五名同志备案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李新燕,长铺镇长铺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管护员岗位。

2.陈玲妹,长铺镇长铺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管护员岗位。

3.杨昌利长铺镇长铺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12个月,拟聘为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管护员岗位。

4.杨昌道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12个月,拟聘为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管护员岗位。

5.姜文君长铺镇和平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管护员岗位。

6.刘星勇长铺镇长征路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7.肖清林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8.刘永霞长铺镇长铺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9.唐光化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示期为2024819日—2024826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今晚澳门开特马,2024年澳门今晚开奖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