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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绥宁县寨市管理处、县环卫所、县农机事务中心、长铺子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肖杨等7名同志备案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肖杨,女,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绥宁县寨市管理处保洁及业务助理员岗位。
2.唐小尾,女,长铺镇大公坪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长铺子乡人民政府打字员岗位。
3.陶菊芳,女,长铺子乡城东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农机事务中心资料收管员岗位。
4.胡菊方,女,长铺镇长铺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湖南绥宁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5.黄冬菊,女,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绥宁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6.周婷,女,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环卫所保洁员岗位。
7.刘俊伟,男,长铺镇长征路社区人,属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县环卫所驾驶员岗位。
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