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行政执法单位的报送情况,绥宁县司法局对因离职、退休、死亡或存在其他应当注销证件情形的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依法予以注销,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持已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绥宁县行政执法证注销信息表
绥宁县司法局
2024年4月11日
绥宁县行政执法证注销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 |
执法类别 |
执法证编号 |
1 |
陶永雄 |
绥宁县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 |
18050817040 |
2 |
张军 |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城市综合执法 |
18050899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