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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绥宁县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定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
4、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7、管理社会经济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县社会经济调查和普查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和统计宣传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股和法规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绥宁县统计局部门本级;2、绥宁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4.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6.68万元,占9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3万元,占4.31%;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占3.3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4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专项经费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38.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69万元,增长48.5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4.7万元,基本支出243.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5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