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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绥宁县统计局
负 责 人:曾建新
机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739-7611329
网 址:http://www.sdhanrun.com/hnsn/index.shtml
上班时间: 夏今时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1、办公室 2、综合股 3、法规股
【下属事业单位】绥宁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机构职责】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共享、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市属县直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县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础建设投资。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