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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2、积极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重大工程、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3、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
4、申报市、省、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施工设计单位资质。统筹规划全县文物系统人才的培训,加强文博队伍建设。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管理。
5、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旅游行业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7个股室、4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股牌子)、行政审批股(加挂法规股牌子)、公共文化艺术服务股、文物与考古股、旅游开发股(红色旅游指导股)、广播电视管理股、群众体育股。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70人,实有人数7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2.绥宁县文化馆;3.绥宁县图书馆;4.绥宁县全名健身服务中心;5.绥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4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7.4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49.4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47.4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3.97万元,占8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5万元,占8.11%;卫生健康支出37.27万元,占3.93%;住房保障支出59.39万元,占6.2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16.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等方面;行政运行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项目支出等方面;群众体育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项目支出等方面;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执法大队执法等方面;图书馆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图书购置、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图书馆免费开放配套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127.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28万元,增长35.35%,主要原因是全县性公用经费标准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11万元,主要是绥宁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行业管理安全生产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文化统计业务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文化统计业务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49.47万元,基本支出816.4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3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