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李昌庭 电话:0739-7790008
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