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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绥宁县土地储备中心 (县土地征用管理办公室) 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综合办公室、土地征收组、土地储备组等3个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储备、集体土地征收 (征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受主管部门委托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和年度计划;依法进行土地收回、收购或征收 (征用),并通过前期开发整理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按照土地供应计划交付供地。
3、对土地储备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提供土地收回收购或征收(用)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
4、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征用) 补偿和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征收与补偿有关工作
5、承办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绥宁县长铺镇中团路6号
负 责 人:刘新民
工作电话:0739-761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