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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市苗族侗族乡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平台
公 示
为进一步强化全乡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寨市苗族侗族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直接地了解广大村民对创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立受理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平台,希望广大群众就我乡爱国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咨询平台
单位: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39-7500160
咨询邮箱:592936754@qq.com
咨询地址:寨市苗族侗族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村级咨询平台:
各村民委员会咨询电话:
创卫专干 |
村(社区) |
创卫专干 |
|
寨市 |
罗革英 |
朝仪 |
贺慧平 |
西河 |
袁丽朋 |
隘门 |
陈晒兰 |
西正街 |
龙海燕 |
茶冲 |
杨新英 |
城内 |
陈时英 |
铁坡 |
陆泽冰 |
下寨 |
梁丽萍 |
翁培 |
于婧 |
岩塘 |
于美玲 |
表田 |
龙小萍 |
白寨 |
杨雪花 |
和团 |
于华丽 |
兰家 |
米宁姣 |
上翁 |
蒙艳兰 |
高仓 |
龙建香 |
竹桥 |
龙艳明 |
正板 |
杨淑艳 |
坪溪 |
韦柳女 |
十里铺 |
龙六妹 |
六鹅洞 |
龙晨 |
长溪 |
李艳青 |
铁杉林 |
卿婵娟 |
黄桑 |
杨平 |
上堡 |
吴永娥 |
地林 |
龙冬花 |
李家湾 |
陈丽 |
老团 |
唐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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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网上邮箱咨询、固定意见箱咨询、办公室现场咨询。
三、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6:30
四、受理范围
对寨市苗族侗族乡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对寨市苗族侗族乡爱国卫生的监督举报;解答群众关心的爱国卫生热点问题,提供咨询和交流平台。
五、办理方式
受理来访后,乡爱卫办将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特事特办、快速高效的原则,做到耐心、和蔼、热情。根据受理内容,乡爱卫办将力求快速做出处理,以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办理方式将根据反映内容采取及时答复、电话交办、三方通话或协办等形式进行办理。
六、办理程序
(一)受理。接到群众咨询的相关问题,应在专用的咨询处理单上记录咨询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和主要内容,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受话耐心、记录详细、字迹清楚。
(二)办理。承办单位收到咨询后,原则要求 3 个工作日进行处理,并在受理单上填写办理情况、时间;对不能立即答复的事项,要明确办理期限,落实相应措施,并在承办3个工作日后及时向县爱卫办反馈办理结果或进度;对确实难以答复的,要在受理单中说明原因。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办理结果、答复意见进行审核、签名。
(三)督办。乡爱卫办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落实,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反馈,又不及时说明原因,季度累计达 3 次以上的,予以通报批评。
七、办理时限
对群众的来电或来件,乡爱卫办将在 1 至 3 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以办理答复;对涉及面较广较复杂的事项,原则上在 5 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